唐朝民间百姓都把当朝人物鬼化成什么了?
阎王、判官等冥日官吏在中国人的传统认识黑都是冥间的高级主宰,唐人中有许多著名者在死后有被附会成冥归官吏的记载,如唐初著名的谏臣魏微飞武则天朝杰出的政治家狄仁杰、唐肃宗朝的著名宰相吕潭等,他们死后被任命成冥日官吏的记载,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鬼化”过程。据唐人张读的《宣室志辑铁》记载:大历中,山阳人都患连,表投漳南尉。岁余,一夕独处于堂,忽见一人,衣紫佩刀,趋至前,谓惠连曰:“上帝有命,拜公为司命主者,认册立阎波罗王。”从上述材料我们可以看出,隋唐时期,阎王并不是一位可怕的神灵,人们甚至以死后能当上阎王而感到十分的满足。
此外,唐代民间除了有把自己所崇拜的人物死后附会成阎王的记载外,还有诸如判官、北部主、地府巡察使等冥间官吏的记载,如:韦广济,上元中,暴死。自言初见使持帖,云:“阎罗王追己为判官”唐贞观,二年,陈留县尉刘全素,家于宋州。父凯,曾任卫县令,卒于官,葬于郊三十余年.全素丁母忧,护丧归卫,将合葬。既至,启发,其尸俨然如生乃曰;“吾在幽途,蒙署为北量主者三十年.考治幽滞,以功业得再生.恐汝有疑,故粗言之。”有衙将刘宪者,河朔人,性刚直,有胆勇。冥官曰:“地府有巡察使,以巡省岳渎道路,有不如法者,得以察之。亦重事,非刚烈、者不可以委焉。
愿足下(指刘宪)俯而任之。判官,是冥间鬼官,因民间百姓认为它能通晓所有生人在阳世的善恶,并记录在案以备结算天寿,所以深得世人的敬畏与崇拜。北部帝,全称为“部都北阴大帝”,是道教鬼神谱系中一位地位很高的神灵。它原出于四川部都县,后被道教附会成北极地域的所在地。民间虽也普遍认为它是冥间的最高统治者,如人间皇帝之权威,但长久以来,它在民间的影响却远不如民间对阎罗王的崇拜。它对中国民间的影响仅限于四川东部等一些局部地区。地府巡察使一职可能是民间百姓仿照阳世官吏的设置,认为在冥间也应该有一位官吏来监督其他官吏的行为而特意设立的。
其实在唐代,众多唐人的被鬼化并不是漫无边际,随心所欲的,他们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冥间的主宰,有着自己的标准。如唐人段成式在《西阳杂姐前集》卷二中记载:“至忠至孝之人,命终皆为地下主者”气《北梦琐言》卷七也记载:“世传云:人之直,死为冥官。道书云:部都阴府官署,乃人有德者卿相为之,亦号阴仙。”看来唐人死后能否被鬼化,主要还是看他们生前的事迹以及人们对他的评价。上述引文中衙将刘宪被任命为地府巡察使的记载恰好就验证了这一点。
由此可见,佛教自西汉末年传入中国以来,经过魏晋南北朝、隋的漫长时间传播,到了唐代,基本上已经完成了中国化的进程。佛教中的轮回、天堂地狱、因果报应等观念以及佛教体系中的职官如阎王、判官等在普通百姓中亦是深入人心。唐代小说中如此大量的涉及冥界鬼域的传说故事,也显然是受到了广泛传播的佛教地狱说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小说中冥问世界的描写实际上就是对唐代现实社会的折射。如据《太平广记》卷三七八“杨大夫”条记载:“杨大夫者,宦官也,亡其名。年十八岁,为冥官所摄,无疾而死。经而苏,云:既到阴冥问,有廓署官属,与世无异。”另据《西阳杂组》“李简”条记载,李简病卒后,曾梦见自己“行数十旱,至大城,署曰‘王城’。引入一处,如人日六司院。
可见在唐人的心目中,冥问世界是和人问世界一样的,均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机构。但地府的名目颇为复杂,如仅对阴间地府的描写,除了上文我们提到的名称外,还有“天曹”、“幽府”、“地府”、“冥司”等诸多称谓;其官署街吏的职宫,也有所谓“阎罗王”、“判官”、“巡查史”、“录事”、“主簿”、“典史”、“小吏”等名称。还有一点有意思的现象是,在唐代,冥问世界也有地域之分,即每一地域都是由不同的鬼魂在管辖,如同人间各地的地方官。
如据《太平广记》卷三四。“卢顷”条记载,某鬼欲救母女小余,遂对其曰:“当须出杭州界以避之矣。夫鬼神所部,州、县各异,亦犹人有逃户。”由此可见,唐代虽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但阶级社会中的各种压迫依然深重。民间百姓为表达自己对现实社会的不满,遂根据佛教中对地狱的描写,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又构建了另一个与现实社会相对照的冥间世界。在这里,人们不仅可以按照自己的思维惩恶奖善,消除现实社会中诸多不平等现象,还可以把自己所信任的官吏任命为阴间的主宰,甚至根据自己的意愿与想象,创造出二些新的神灵。掠剩鬼(使)可能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据《太平广记》卷三五五“僧珉楚”条记载:广陵法云寺僧珉楚,常与中山贾人章某者亲熟。幸死,珉楚为设斋诵经.数月,忽遇章于市中,楚未食,章即延入食店,为直胡饼。既食,楚问:“君已死,那得在此?”章曰:“然,吾以小罪而未得解免,今配为扬州|掠剩鬼。”复问何为掠剩,曰:“凡夫人贾贩,利息皆有数常,过数得之,即为余剩,吾得掠而有之。今人问如吾辈甚多。”因指路人男女曰,某人某人,皆是也。
另据牛僧如的《玄怪录》卷三“掠剩使篇”记载,杜陵韦元方外兄裴瑛死后,在阴间就任“陇右三川掠剩使”,其职责就是掠夺世人命数注定以外的钱财。虽然裴瑛宣扬的钱财命定论,数财之外,一文也不可保留。但我们从中却可以体察出唐代百姓对于贫富不均社会现象的不满,对于某些人巧取豪夺、聚敛不义之财的不满和诅咒。穷人痛恨富人,因此希望民间能有掠剩这样的官吏去剥夺他们的财富。由此可见,民间百姓对唐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现象的不满是造成唐代掠剩使崇拜兴盛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