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轨拍照”影响列车通行事件频发 “逼停火车”是犯傻还是犯法?
央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有首歌里这么唱:“时间就像奔跑的火车”。反过来理解,火车也像时间一样,开出去了按说就不会停步,除非发生以下这样的情况。
17日,3名大学生跑进铁路货场,站在铁轨上各种摆拍,一列正启动的货物列车紧急制动停车。因为影响列车运输安全,3名大学生被厦门铁路公安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可怕的是,这样的事绝不是个例。以“逼停火车”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我们能够找到的类似案例有很多。
今年1月,广东梅州站派出所民警制止了一位携带孩子在铁路轨道摆拍的家长;而在3月,新疆乌鲁木齐北站派出所民警接车站值班员报警称,列车司机发现有闲杂人员在铁路线路内逗留玩耍合影留念。显然,这样的做法不仅把他们自己的生命置于险境,更对火车上的司乘人员的生命及铁路系统的调度安全造成了威胁。那么,逼停火车是“犯傻”还是犯法?除了以法律作约束,我们还能通过什么途径来保护行人、保护铁路的安全?
梳理公开报道可以发现,近年来,因个人行为不当等因素导致列车停驶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其中,“文艺范儿”“小清新”的拍照事件频繁上演。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郝文婷说,相关行为已经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需要付出法律代价。
郝文婷介绍:“对于逼停火车的行为,在法律上的规定分三个层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是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这是被明确禁止的;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该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因为逼停火车的行为造成了民事上的损害,比如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要承担民事上的侵权责任;如果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会有刑事上的责任。”
郝文婷表示,从以往进入诉讼程序的此类案件分析,一些人在铁路轨道上“任性”通过、拍照,主要是源于安全意识的淡薄。“很多是为了个性化的拍摄,或者是就是为了一个便利,就漠视了这些规定。”她说。
郝文婷认为,考虑到当前铁路网络的进一步完善,运行速度大幅提升,逼停“列车”的行为带来的风险也进一步加大,未来有必要考虑进一步提升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郝文婷说:“对于现有规定的宣传力度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相关法律条例是2013年出台的。随着铁路的飞速发展,针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应该考虑有一个新的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