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铁规矩 不以成方圆 强制管理下的利与弊
某高中全封闭的管理,要求学生不能自带手机进校园,但有几名学生屡教不改,为维护大多数学生的利益,最终将其劝退,在我看来这样做无可厚非。就学生本身而言,当对其进行多次教育后,仍不改其错误的行径,可见其并没有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须知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普及,对学生来说,尤其是自制能力差的学生来说,犹如是一把利刃,随时都可能毁掉一生。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知错而不改则必严惩。将相和的故事广为流传,廉颇知道自己犯错后负荆请罪,请求蔺相如的原谅。而那些犯错的学生却执意不改,在我看来学校的做法实属无奈之举。就学校而言,校方既然明文规定,那么就必须有力的执行下去。须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组织如果没有强制力来保证规定的实施,那么它还有什么用呢?
所以说,那些犯错的学生多次违反校规,视校规于无物。那么当他们走入社会时,又会如何对待法律呢?如果现在不予理会,那么便有另一批人顶风作案,长此以往,那置学校信誉于何顾?将来置国法于何故呢?虽然这样的说法有些夸大之嫌,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何不防患于未然?将不好的苗头扼杀在萌芽之中呢?所以说,为维护学校规定,为了学生们的利益,劝退是必然之举,不为过。
就家庭而言,当学校对孩子的教育失败后,那么只能由父母履行教育的权利,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就是父母。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对于孩子的劣行,他人在劝说教育无效下,父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样能够唤醒他们的良知,使孩子改过自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恒过,然后能改。
可见劝退之后由父母教育,比在学校教育更加有效,所以对于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我表示十分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论是维护学校校规,还是为了大多数学生的利益,或许劝退有一些刚烈强硬,不近人情,但也实属无奈之举。人恒过,然后能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没有铁规矩,学校何以为位学校。
如今的学校将开除学生作为一种管理的方式,一旦学生不听从教育便将其开除,这种方式虽然有效,但在我看来,它更是一把双刃剑。开除学生的做法,对于热爱学习的学生和老师而言,无疑是有效的,班级上少了那些不良的学生会更加和谐,有助于班级环境的维护,同时也便于老师的管理。在维护学习环境上,这种方法无疑是很有效的。但是我们不妨换个角度看待这件事,那些被劝退的学生早早走出校园,能干些什么呢?
有些家庭优越的学生可以另找学校,但那些没有家人支持的孩子,就要走入社会,做一份自己不愿接受的工作,或者自暴自弃,成为无业游民,不遵守法规法纪,给整个社会带来隐患。这样看来,这个规定是不合理的。在我的认识中,学校除了教育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外,更应该承担起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学生修养的义务和责任。几次教育无效,便将学生劝退,将其扔给社会?
这本身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表现,表现出学校缺乏教育学生的能力,所以就此问题更应该深刻思虑再作出决定。其实教育学生的方式是多样的,不一定要通过劝退这么强硬的手段。学校可以让学生回家反思或劝说家长为孩子找一份合理的工作,让学生感受到在社会中生存的不易,经历过挫折和磨难的后再再返回学校,自然就会懂得学习的好处,从而更加珍惜学习的机会。这样一来,就会达到教育的真正目的。
学生的家长也不要总强迫孩子学习,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一个孩子最好的老师。”当发现孩子不愿学习时,可以鼓励他追求梦想,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何必非要难为的挤到学习的道路上呢?只要努力,任何一条路都可以通向金字塔的顶端。
强制管理是利弊皆有的,一个优秀的教育体制不应一味的强制,就算存在一点弊端,我们也应该努力去改进它。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是推动生活水平提高的动力。所以教育应该被国家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管理方法上也应该投入更多的关注和精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教育会让所有人都满意,反对的杂音将彻底被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