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揭秘 路加福音 犹太人儿子的名字必须跟父亲的一样吗
第1章第六段,施洗约翰出生。
作者说,伊利莎白的产期到了,就生了一个儿子。
邻里亲族,听见主向他大施怜悯,就和他一同欢乐。到了第八日,他们来要给孩子行割礼。并要照他父亲的名字,叫他撒迦利亚。他母亲说,不可。要叫他约翰。他们说,你亲族中没有叫这名字的。他们就向他父亲打手式,问他要叫这孩子什么名字。他要了一块写字的板,就写上说,他的名字是约翰。他们便都稀奇。撒迦利亚的口立时开了,舌头也舒展了,就说出话来,称颂神。周围居住的人都惧怕,这一切的事就传遍了犹太的山地。凡听见的人,都将这事放在心里,说,这个孩子,将来怎么样呢。因为有主与他同在。
本段结束。
在故事里时间过得快,一段能过好几个月,还没几段,施洗约翰就从无到有、又出生了。创世纪21:4说“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作者也按照这个,安排施洗约翰在第八日行割礼。从这些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路加福音不像马太福音那样老是提及旧给,说籍什么应验先知的话,但是他的文章其实引用旧约的地方更多,说明他对旧约比马太福音的作者其实更熟悉,随便要用到什么,都可以更自然地用出来。
第58句说邻里亲族听见主向他大施怜悯,就和他一同欢乐。在古代,如果一个人本来不育,到年纪很大了突然却生育了孩子,通常人们都会说这是神仙保佑,像以色列人是信耶和华的,他们当然说这是耶和华施了怜悯。但是我们前面说过,新约为了捧耶稣,故意不提耶和华,所以一般就把神写成Lord,不再写成Jehovah,而中文版的翻译们也是一样心领神会,在旧约里将Lord翻译成神、耶和华,在新约里都翻译成“主”。
第59句后半句到第61句说他们的风俗是小孩要叫父亲的名,或者说至少要叫亲族里已经有人叫过的名。这个风俗明显应该是作者自己编造出来的,可以说圣经里不管旧约还是新约,除了这里之外没有任何地方有这样的说法。如果真的当时有这样的风俗,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肯定会提及,比如解释耶稣为什么不叫父亲的名约瑟,而要叫耶稣。另外作者编造出来的这个风俗也明显不合理,如果儿子和父亲同名,那么叫儿子和叫父亲如何区分,有多个儿子的话又如何区分呢。
我们在解读马太福音的时候说过,以色列人本来是只有名、没有姓的。他们在巴比伦人、波斯人、希腊人统治的时候也没有姓,没有两段的名字,这点我们从旧约就可以明显看出。在旧约里如果要区分两个同名的人,必须说谁是谁的儿子,甚至再加是说是谁的孙子。不过古罗马人早就有姓氏,他们的名字一般分三段,本名·族名·家庭名,最后的是姓氏。当犹太人被罗马统治的时候,有些人也有了两段名字:本名·父名或者母名,其实这个道理跟旧约中说谁是谁的儿子是差不多的。我们前面说过,在马加比王朝的时候有个耶稣的原型,人们称他为“耶稣”ben Stada,其中“耶稣”是救世主的意思,ben是他的名,Stada是女性名,所以人们认为Stada是“耶稣”的母亲。
但是显然路加福音这里并不是说姓,而是说名,所以他写的不是姓和名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要小孩的名为父亲的名又是解释不通的,所以我认为这个风俗是作者编造出来的。
不过作者编造出来的这个风俗对后来欧洲人的取名影响可能是比较大的,以前很多中国人都感觉,欧洲人的名字很少,重名的很多,比如大把的玛丽、约翰、马克等等。据说他们以前有个规矩,取名必须是圣经里有的。虽然他们做不到像第59写的那样把父亲的名当儿子的名,但是他们尽量做到像第61句说的那样,取名要取亲族里有取过的。当然,后来随着社会人口、文化、科学和思想的发展,很多人看出了这种取名方式的弊端,就会给自己的孩子取别样的名字,再加上近几百年来各民族的交流增大,所以我们看到的外国人名字其实已经比以前多样化了很多。
第62句说他们就向他父亲打手式,问他要叫这孩子什么名字。那个时候还没有健全的哑语,不知这么复杂的语句他们是如何打手势的。在我们小时候,村里的聋哑人不识哑语,我们也不识哑语,我们要跟他们交流是极其困难的,我们的手势他们很难理解,他们的手势我们也很难理解。不过编故事就随便了,在他自己的故事里,作者就是无所不能的神,只要他愿意,爱怎么编都行。
第63句作者总算想到要让撒迦利亚写字了,因为打手势根本无法表达准确的语音和文字。在第二段写撒迦利亚刚变成哑巴的时候,作者写他向人们打手势,我们就说,按理说他应该写字,不过对读者和听众来说打手势更能代表哑巴,因为古代大部分的哑巴都是打手势的,能写字的哑巴极少极少。
第64句说撒迦利亚给孩子定了名字,哑巴立刻就变好了,开口就称颂神。这句话是为了显示应验前面第20句写的,只因你不信,你必哑吧不能说话,直到这事成就的日子。按照神理,撒迦利亚不信的是他们夫妻这么大了还能生孩子,那么当他的儿子生下来之后,就可算“这事成就”,那时就应该开口说话,但是作者编要等孩子起名叫约翰才算“这事成就”,可能是因为前面第13句说“你要给他起名叫约翰”,所以觉得只有等起名了才算“此事完全成就”。
这事是作者编的,他怎么编都无所谓,不过假设这事是真实的话,如果孩子生下来之后,撒迦利亚不给他起名叫约翰那又怎么办呢,就算罚他不能再开口说话,神前面的说的事也不能算“完全成就”,这岂不是说神的预言失败了吗。当然,在这个故事里,作者必须给他的名字编成叫约翰,这样才能“符合”历史。
第65-66句说周围的人都很害怕,此事很快就传遍犹太,并且听见此事的人都在想,这孩子有主与他同在,将来会怎么样呢。害怕的意思是说人们惊惧神的话竟然如此灵验。如果说真的有这样的事,很快传遍犹太也是正常的,但是既然此事传遍犹太,怎么可能其它书都没有提及呢。
如果按作者编的这个故事,那么约翰和耶稣小时候就受全犹太人的关注,人们早就当约翰是先知、耶稣是主,但是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历史上的施洗约翰是在成年后靠给人施洗成名的,成名不久之后就给抓去处死,而当时号称“耶稣”的人虽然多,但真名叫耶稣的人则没有人知道。就算按照福音书,耶稣也是要在约翰给他施洗后才开始传道,马太福音11:20说,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意思就是也没什么人相信他。
另外还有一个我们以前就提过的问题,约翰和耶稣既然早就受人关注、早就如此出名,按道理认识他们的人是很多的,后来祭司长他们要捉拿耶稣,怎么还需要犹大借亲嘴来出卖呢。所以说古人编神话故事逻辑就是不够严密,总是顾得了前、就顾不了后。
虽然说人编的神话难免有漏洞,但是总得来说我们从前面这几段内容可以看出,路加福音的作者文学修养要比“马可”和“马太”好一些,他写的文章故事性和趣味性比前两部福音书都要强不少,并且一会来个祷告,一会来首诗歌,显得内容也比较丰富,可能就是这些原因,经学家们夸奖路加福音的希腊文特别优美。
第七段,撒迦利亚的预言。
作者说,他父亲撒迦利亚,被圣灵充满了,就预言说,
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眷顾他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
在他仆人大卫家中,为我们兴起了拯救的角,
(正如主藉着从创世以来,圣先知的口所说的话,)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
向我们列祖施怜悯,记念他的圣约。就是他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叫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终身在他面前,坦然无惧的用圣洁公义事奉他。
孩子啊,你要称为至高者的先知。因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预备他的道路。
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到救恩。
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
要照亮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
那孩子渐渐长大,心灵强健,住在旷野,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
本段结束。
这首诗的前面部分、第68-75句大家看着应该感觉到有点熟悉,虽然不是说它是抄旧约的诗,但是它的意思跟诗篇里若干诗差不多,都是希望神能给他们以色列人再兴起一个大卫,打败他们的仇敌,将以色列人从仇敌手中拯救出来。比如说诗篇第89篇就基本上包含这几句话提到的所有元素:耶和华必高举大卫的角,为他们打败仇敌,拯救以色列人,要践行向大卫所起的誓——本诗是写向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我们在解读诗篇的时候讲过,诗篇的诗大多数都是被掳的以色列人托伪大卫等人写的,他们写这些诗的时候是被掳在异乡,他们希望神能给他们复国。希律的时候,虽然那时犹太地也算受罗马管辖,不过却是犹太人高度自治的,按理说那个时候犹太人复国的愿望应该是不强的,就不会写这样的诗。我们知道实际上路加福音是写于第一次犹太战争之后的,作者是被掳在外的以色列人之后,这样他们的想法就会跟旧约时被掳到巴比伦的以色列人一样,会非常想要复国。这首诗显露出作者希望复国的愿望,但是用在他编的这个故事里却有点不合时宜,因为在故事讲的那个时候犹太人还没有被掳。
这首诗的后面部分、第76句是说约翰要当“至高者”的先知,为“主”预备道路。作者既然假装这是预言,可见这里面的“至高者”是指神,而“主”就是指耶稣。
第77句说“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到救恩”,这个“他”应该也是指耶稣,因为在福音书里,施洗约翰并没有赦免人罪的权柄,他只不过是个预备道路的传道者而已。
第78-79句意思是说神怜悯他们以色列人,派“清晨的日光”从黑暗里引导他们走上平安之路,这个“清晨的日光”既然是从“高天”下来的,那么说的也是耶稣。
在前面第69句说“大卫家中兴起了拯救的角”其实也是指耶稣,后面几句又都是在说耶稣,也就是说作者给撒迦利亚编的这个“预言”基本上都在“预言”耶稣。要知道这个“预言”的背景是撒迦利亚生了儿子,他怎么就不多“预言”点他儿子约翰的事呢,可见作者编那么多故事,他没有忘记主题,都是为了要引出主人公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