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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 我辈 今辈 带你回顾中国人学英语的变迁史

2020-12-13 1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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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师联盟

当“英语拟退出高考,小学一二年纪不开英语课”的规定下发,经历过“全民英语热”时代的人在唏嘘的同时,也在担忧:在如今越来越与国际接轨的当下,英语已经成为就业、出国的敲门砖,尽管能从制度上减轻英语在学业上的分量,但真的能够忽视其国际化的存在地位吗?

上世纪20年代,中国教育界出现了学习西方教育的热潮。翻译西文、向西方学习之势蔚然成风,英语教学开始初具规模。在最早期的教学机构里,就已经出现后来被称为“浸入式”的教学方法:部分教会学校全英语授课,学生从穿衣打扮到言行举止全部模仿西方。

担任慈溪太后翻译的裕德龄郡主,还担当了光绪皇帝的英语老师。光绪的记忆力很强,进步很快,时间不长,即能阅读普通教科书中的短篇故事,且能默写英文字母及长句。他书写的英文非常秀艳,临摹古体与装饰品英文字母,尤为妙不可言。唯一感到不足的是他的发音还不甚清晰、准确。

昨天去市场买菜的时候,卖豆腐的大妈正在打电话,她一边给我切豆腐,一边对着电话说:“OK. Bye-bye!”我忽然就笑了起来。Yes、OK这些简单的英语单词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语,即便是年纪很大的人也能脱口而出了。

想起寒假时我的小侄子放的一首歌,旋律很优美,我却一个单词也听不懂,声音类似“唔嘚啊唔嘚,巴巴唔嘚……”,反反复复。我问他这是什么情况,他说:“一首法语歌,翻译过来就是‘爸爸去哪儿了’。”他的爷爷(我的爸爸)哑然失笑,说了一句日语:“臊嘚思耐(原来如此啊)。”

现代资讯如此发达,连“厕所”都用英语字母WC来代替了,社会进入了一个文化大融合的时代。语言是传承不同文化的载体,每一种语言都以其独到的魅力勾起我们的兴趣,吸引我们不断学习。掌握一门外语进行涉外交流沟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化现象。但是在30年前我们学英语那会儿,甚或是50年前父亲那辈人学英语那会儿,学习的目的不一样,供学习的硬件和学习的方法也大不相同。看来,回忆一下我家祖孙三代人学习英语的历程是件很值得的“忆苦思甜”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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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祖国强大而学英语

20世纪70年代末,恢复高考以后,英语在中国国内大中专院校越来越得到重视。图为济南二十三中教师范际美用学校的闭路电视给7个班学生上英语课。

父亲是上世纪60年代的大学毕业生,他阴差阳错地选择了英语专业。他那一代人中学时代学的都是俄语。我们小时候经常听他回忆当年学习俄语的情景,我到现在还记得他说的非常有趣的几个俄语词:欧期尼哈拉朔(好),达斯维达尼亚(谢谢)……而说起来为什么他们当年要学英语专业,老爸说,那时候国家需要人才,英语方面的人才又奇缺,为了响应党的号召,他愿意去当“先驱”。理由就这么简单!父亲那一辈人当时根本就不会去想就业、赚钱和前途之类的问题。

父亲那一辈人本来上学就晚,到了大学才从26个英文字母开始学英语,这无疑非常困难。在语音课上,他们要死记硬背48个音标,而且老师要求极其严格,几个月的学习之后,老师便要求学生上课不许说汉语。父亲当年的老师中有这样一位:他早年也是读的俄语专业,大学毕业后留校当俄语老师,后来响应党的号召去上海外国语学院进修了几年英语,回来后改当了英语老师。

所以,学生们在被这位老师告知上课时不许说母语之后,就钻了个空子,如果不会用英语表达,他们就会半英语半俄语地和老师沟通,搞得课堂上笑声不断……大家虽然年纪大了,刚开始学英语也很吃力,但是那时的他们理想远大,而且把老师的话当“圣旨”一样绝对执行,所以进步还是很快的。听父亲说他们黑灯半夜都在背英语,半夜说梦话都“蹦”英语单词。

上世纪80年代初,电视机开始进入中国家庭,男女老少纷纷通过电视这个新途径学习英语。图为1982年初,中国第一部原版引进的英国BBC情景会话英语教学节目《跟我学》(FOLLOW ME)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一开播便红遍全国。

那时,倘若泛读老师要求学生们一周内读完某本英文原版小说,学生们绝对不敢八天完成,所以到现在老爸还能如数家珍地说出好多英文小说的名字: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Robinson Crusoe、Pride and Prejudice、Jane Eyre、Wuthering Heights……父亲已把这些小说的内容烂熟于心,动不动就会在难以做出抉择的时候喊出莎翁的名句:“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这一切是有原因的。

那时,课本上满是这样的句子:“Long live Chairman Mao (毛主席万岁)”“Chairman Mao is the red sun in our hearts (毛主席是我们心中的红太阳)”“The working class is our leading class (工人阶级是我们的领导阶级)”……因为课本中与日常生活相关的词汇很少,更多的是政治词汇,所以他们就会在难得的英文原版作品中汲取营养。

那时没有多媒体,学生们自己也买不起录音机。但是每个教室里会配有一个喇叭,由系里的语音室统一在固定的时间给学生播放录音,有时是课文的录音,有时是事先从广播中录下来的Radio Peking或者BBC节目,但绝对不是现场直播。

每周一次的英文原版电影放映算是过年般的英语学习大餐了。对于学习任务,只要老师一句话,学生们无不言听计从。老师说,学习英语需要点滴积累,于是每天早操之后学生们便在校园里甚或是马路边上背单词或读课文,边走边大声朗读。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后来听老爸说,他的很多同学都成为教学一线的领军人物。看来功夫果然在诗外啊,想学好一门知识,不下苦功夫是不行的。

父亲是他那个年代以英语为专业的人士的典型代表,但事实上,他们那个年代的英语普及率是极低的。社会上还在进行扫盲工作呢,英语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东西又有几个人懂呢?那时候会说英语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同时,整个社会对英语的认同度也没有现在这么高,所以他们的英语学习路之难可想而知,他们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资源“简单而原始”,唯有“刻苦”两个字能为那个时代做个总结了。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认真而又严肃地拿着纸和笔对老爸进行了“采访”,记了满满三页纸,因为本文篇幅有限,还有很多精彩的内容没能和大家分享。但是,当我听到一个70岁的老人迄今还能用字正腔圆的英式发音流利地说出“This is Radio Peking. We’re now on the air with one program in English from North America”时,我惊诧了、感动了、汗颜了……我简直想象不出他们那代人是怎么学英语的,而50年前的所学和所听又是如何影响了他的一生。但我能深深感受到的是,英语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中——这是什么样的热爱和刻苦才能达到的境界啊!

英语热不断升温,在很多城市的公园、广场、校园出现了人们自发的“英语角”。图为参加“西安英语世界”活动的年轻人练习会话。“西安英语世界”是陕西外语进修学院于1985年在市区兴庆公园开办的,每周日都有数百人参加。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开始申办北京奥运会,全国又一次掀起了全民学外语的高潮。图为2000年9月2日,刚下早班的北京19路公共汽车司售人员在汽车里学习英语。当年,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在全系统内开展“学习百句英语,为申办奥运做贡献”活动。进入21世纪,人们对英语学习的实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不满足于“应试英语”、“聋哑英语”。一些突破传统的英语学习方法开始火爆。

2

为高考高分而学英语

我这一代是从初中开始学英语的。当时,社会上已经流行学英语了,不过那时的我也不知道英语到底能干什么用,只知道高考时英语跟语文、数学一样是一个必须拿高分的主要科目,如果学不好,就会给总分拖后腿,所以必须学好。所以我的学习重点就是背单词、学语法、练阅读,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一个目标——高考。

我每天枯燥地背单词,做阅读理解,对听力、口语等交际能力关注得非常少。由于英语课文的趣味性和实用性差,所以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学习英语是一件苦差事。而我的英语成绩之所以长期名列前茅,完全得益于我自己发明的“懒人学习法”——朗读。因为懒得去动笔,所以每天早上晨读的时间便是我的快乐时光,开始是装模作样地做给老师看,后来大声朗读居然成了我的最爱。

至今我还记得高一英语课本第一课的第一段:“Karl Marx was born in Germany and German was his native language …”为了装出一副学习的样子,我这大声朗读一坚持就是六年,万万没想到这居然成就了我的英语高分。每次考试后,老爸帮我分析英语试卷时,常问我为什么这道题选这个、那道题选那个,我就告诉他,语感就是这样的。老爸总是满意地点点头,不再多说。所以我教英语之后,就特别强调学生要朗读和背诵课文。

学英语点燃了一些普通人学习的激情,甚至改变了自己的人生。50岁的赵福顺是黑龙江工程学院的一名保安,他自学英语30年,工作之余帮助大学生练习口语,成为大学生眼中的英语明星。图为2013年5月10日,赵福顺展示他30年来保存的英文字典。

懒人学习法还成就了我的阅读能力。为了逃避做家务,我就假装看书,因为我发现只要自己捧起书来看,无论是课内书,还是课外妈妈的藏书(诸如《鲁迅全集》《外国文学》《唐诗宋词》),甚或是老爸珍藏的英文简易版读物(《毛主席语录》英文版红皮书等),爸妈从来都不打断我。

开始时,我的确是假装看,但后来就入了迷。而这样大量的阅读在无形中锻炼了我的阅读能力,让我学起语文和英语来轻松自如。读高中时,英文的阅读理解比重越来越多,我自然成了这方面的高手。因为我一直有阅读的习惯,所以阅读速度很快,并能够很好的抓住重点,所以学习效果奇好,考试分数高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可是,尽管我以高分考入了英语系,但是当年的我除了会答题,对听力的练习几乎是零。因为英语听力和口语没有列入考试范围,所以我在听说方面没有得到任何锻炼。到了大学,第一节听力课带给我的震撼和挫败感让我记忆犹新。进入到被我称为“高档而又豪华”的语音室,新鲜地带上耳机,其后耳机里面传出了“叮”的一声,然后便是Step by Step这本我人生中第一本听力教材的第一课。刚刚五分钟过去,我就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不是因为语音室的高档而激动,而是因为不知道耳机里放的是什么,不知道录音和我手里的听力教材是何关系,不知道录音读到哪儿了,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总而言之就是乱了阵脚。再抬起头来看几个从“大城市”来的同学,他们竟然已经举手,“blah blah”地回答老师的问题了。这是何等的差距呀!

再说说口语,那时系里每周三举办“英语角”,大一上学期时,我带着胆怯和羞涩去听师哥师姐们用英语侃侃而谈,而自己只会说:“I am a freshman. My English is poor.”听力和口语受了打击之后,不服输的我发誓要攻克英语听说。

学习英语在中国已成为一项全民运动,英语培训更是竞争激烈的产业,从针对少儿到针对成年人的英语培训大战持续升温。图为2007年10月27日,“第六届北京市民外语游园会”在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开幕,近60家外语培训机构到此宣传促销。

当时我们学院会在每周五晚上放映《走遍美国》(Family Album USA),那是我们那个年代仅有的几个英文视频电视节目之一。我是该节目长期的追随者,观看时我还会带着笔记本,把经典的内容记录下来,回来后背诵。那时的我常常在学校图书馆里抱着英文大字典苦苦查阅词汇并背诵。

天刚亮,我就抱着爸爸用一个月的薪水为我买的短波收音机收听VOA Special English。熄灯后,我带着耳机听录音,安静的夜里会有录音机被我反复倒带的咔哒声。为了防止睡着,我经常坐着听,以至于宿舍中的大姐起夜时看到我在床上的身影以为我是在梦游。

每到假期回家时,我都会到表哥的电器修理部去“保养”一下自己的随身听,其实无非就是去清理一下录音机的磁头。每当听到表哥说“你这磁头磨的也忒厉害了吧,都磨出大坑来了”,我心里就偷偷乐,因为只有我知道,这随身听记录着我跟英语“恋爱”的日日夜夜。

那时,我还会做一个“富婆”,到学校的语音自习室“消费”——每小时收费1元。对于每月只花100元生活费的我来说,这实属高档消费了。但我是那里的常客,因为只有在那里,我才会找到很多有配套磁带的语音资料,更多地锻炼自己的听力和口语能力。抱着字典背例句是我的另一个“笨方法”。那时我和同学打赌背生词,她每天背50个生词,我每天背50个句子。

结果,一学期下来,我的听、说、读、写各科成绩都高于她。因为表面上看我背的单词数量少,但我是把单词放到了句子中去背,使单词在句中有了生命力,记得自然更牢。这正应了那句话:“词不离句,句不离篇”。

如果让我说说学习英语的方法,我觉得首先就是要学习目标明确。通常,我们学英语开始是为了分数,慢慢地就是为了自己的尊严,后来纯粹是为了兴趣。而事实证明,兴趣才是学习最好的老师。

3

为兴趣而学英语

哥哥的儿子今年18岁,正好上高三,他不但英语成绩好,而且口语和听力都非常厉害。每次见面,他跟我讲的都是Rihanna、Lady Gaga、Taylor Swift,家里放的歌曲也都是英文的,看的电视剧是《生活大爆炸》、《破产姐妹》等,看着看着还笑得前仰后合的。他的父母也经常跟我说,看不懂孩子在看什么,也没看到笑点在哪里。不过,他们从最初的担心变得释然了,因为感觉孩子的这种状态并没有影响到学习,反而培养了他学习英语的兴趣。

现在资讯发达了,想当年,我如果有个英语单词不懂或不认识,就得去查字典,爸爸当年买的1953年版的《英华大辞典》是我的最爱。可现在不同了,“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孩子们用手机、电脑等就可以随时输入自己不懂的单词,然后刷拉拉一大串解释就出来了,而且还可以听到单词的读音,让你全方位、立体式感受这个单词的含义,这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现在的孩子学习英语已经不再是简单地为了应付考试,读英文原版小说、看英文电影已经成为他们娱乐休闲的方式。但毋庸置疑的是,英文原版电影具有超强的感染力,而且这类电影对口语的要求相当高,孩子们为了弄明白美式幽默不惜花时间去学习美国的习俗,看世界新闻,以期望理解电影里出现的典故和笑点。

我老爸经常说:“时代不同了,我当年用的课本只有整个中国都在用的《许国璋英语》。看看现在的孩子,桌子上这一堆东西:英语课本、英文报刊、MP3,硬件、软件兼备,学不好都说不过去啊!”其实,这都不重要,兴趣才是培养一切的出发点,没有兴趣被逼着做事,搁谁身上都觉得辛苦。想起来我当年为了高分和自己的尊严而学英语,最后虽然效果还好,但那也是因为后来我自己喜欢上了英语。

总之,父辈、我辈、今辈,无论哪一代人,学习英语的历程最终都是殊途同归,正所谓:“All roads lead to Rome.”但不管是哪条路,都离不开勤奋、执着、持之以恒。

作者贾冬梅系北京某学校英语教师,英国谢菲尔德哈莱姆大学商学院国际商务管理专业硕士。

配图:中国人学英语的变迁史

贾冬梅. 我们学英语那会儿——三代人的英语学习之路[J]. 新东方英语:中英文版, 2015(2):24-26.

本文编辑:Joyce

编辑助理: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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