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拾荒老人遭物业人员“暴力执法”看法律定义的暴力
2020-12-14 05:30:01
先看一则引起全国上下轰动的消息:天津一拾荒老人遭物业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这个意外的新闻应该会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法律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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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在法律上定义为:使用武力或人身攻击,或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纷争
暴力在常规社会定义:不同的团体或个人之间,如不能用和平方法协调彼此的利益时,常会用强制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常规称为社会暴力,即在行为与语言对人和物进行攻击,达到自己的目的。
法律上,暴力应该引进社会暴力,使用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应该罪加一等。语言暴力的威力会使得行为暴力成为一种惯例!为什么这么说?
拾荒老人又遭遇物业人员的“暴力执法”!相必大家以前肯定听过或看见过类似案例。执法到底是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去执法还是普通人都可以去执法?我想问各位物业人员有权力执法吗?这种“语言暴力”把物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合理化,只不过使用了行为暴力而已。结果:物业公司只是将实施暴力的几个人开除而已,拾荒老人依旧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这势必增长非执法人员行为暴力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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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不是该重新审视法律暴力。笔者认为法律应该承认收纳社会暴力的行为暴力和语言暴力分类,并且对语言暴力者实施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行为暴力,就是蓄意或故意用武力对人身或物发起攻击!
语言暴力,就是蓄意或故意对人和物捏造或虚夸事实,对其产生全方位的伤害!
语言暴力的杀伤力真的非常可怕,因为它隐藏得很深、它是无形的。它可能会使得更多拾荒老人被欺负,还有很多可能………。这是行为暴力所比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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