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新生命降临 谁有权决定她的生死?—电影《宝贝儿》观后感
电影《宝贝儿》上映一年了,最近偶然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又有许多新的思考。
这部影片口碑上存在两极化,负面评价主要集中在杨幂的演技上。说她台词功底太差、表情生硬等。确实,杨幂这几年演了太多的类型基本一致的古装片,演技没有什么大的突破。相比马伊琍、姚晨这些女演员,差距很明显。
除过杨幂的演技之外,我想这部电影有着更为深层的社会意义。作为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它关注的是千千万万被忽视的弃婴以及先天残疾的那些人。
当一个新生命降临到这个世界上,谁有权利决定她的生死?一个先天无肛的女婴,或者像她一样先天便有残疾的婴儿,她们就没有了活下去的权利吗?作为父母,是否就有权利决定一个婴儿的生死?父母监护权的边界在哪儿?当父母的监护权,侵犯到一个婴儿的生命权时,国家公权力是否有权制止并保护这个婴儿的生命权?
影片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无可奈何。一个父亲及他的一家人用他们的意志宣判了一个婴儿的死刑,即便后面有爱心人士和儿童保护组织的介入、警察的出动,但这个婴儿最终还是死了。她的死亡不是因为医学上治不了,也不是因为缺钱,就只是因为她的父母认为没有治疗的必要!
在她的父亲看来,这个孩子是没有活下去的价值的,她是没有未来的。即便治好了,她也许后面还会经历一系列的不幸与挫折,被别人歧视,与其如此,不如让她少受一些痛苦,早一些离开人世。可事实真的就是这样吗?
我们谁都无法预料后面的人生会发生什么,残疾人同样有着属于他们的生命价值!当一个生命降生到这个世界时,她便拥有她无可剥夺的生存权,除非她因为触犯刑法,而受到相应国家公权的剥夺。那种消极治疗、让一个婴儿活活等死的行为,无异于谋杀!
毫无疑问,影片反映的问题绝不是某一个家庭的问题,它暴露出来的是我们整个国家儿童权利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所以才会产生那样多的人伦悲剧!
影片同时表现了我们国家当前收养与寄养制度上存在的缺陷,还有残疾人就业、独居老人养老等方面的问题。影片全程都很克制,类似于纪录片,没有任何煽情的地方。每个问题也只是浅浅地提了出来,并没有做很深入的探讨。但我觉得这已经是一种进步吧,关注我们平常关注不到的边缘人。
我们国家每年有上百万先天残疾的婴儿降生,这考验着我们国家儿童以及残疾人的保障制度。希望后面的制度会越来越完善,社会可以给予这些人更多的关注与保护。
希望每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都能被温柔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