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全是义务 迟1分钟却被扣钱 太气人了
今天迟到了,又要被扣钱了。
但能怨我吗,我已经整整比平时提前30分钟出门了。赶上了下雨、周一、复工、限行这几种因素的叠加,上班迟到了1分钟。就行程来说已经我已经是幸运的了,当看到办公室开车的小伙伴,今天被团灭了,心理稍微舒服点,哈哈。不过想起我,即将逝去的50大洋,心理一阵堵得慌,凭什么扣我的钱。
以后周一、坚决不开车
老板认为这是原则问题(态度问题)
加班是义务的,这是因为你工作没完成,你必须要加班!但是你迟到就是你态度问题,哪怕一分钟都得罚钱,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别的我都可以忍,态度问题坚决不行
小伙伴认为,没什么大不了地(上纲上线)
有的公司规定员工上班迟到1分钟就罚200块钱,公司想着以此来防止员工出现上班迟到的情况。但是却没有公司设置规定说,公司下班了,加班晚走的员工应该多给多少加班费。这种骚操作,毫无公平所言。哎,为了钱,老娘也只能忍了。
毫无公平所言,委屈
律师认为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可以(不能肆意妄为)
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的法律条文: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4条之规定,有兴趣的伙伴,可自行查阅。
民主程序, 不可少
弹性工作制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工作也想找对象一样,实在感觉不爽了,也可以换个环境。特别人性的企业,会使用比较灵活的弹性工作制。当然数量特别少。属于凤毛麟角型的,且对个人能力要求比较高。当然了天下乌鸦其实一般黑,黑着黑着,你就习惯了。
开开心心,就把工作做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