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路怒症” 驾驶员下车打架赢的赔钱拘留输的上医院
2018-04-13 20:06 | 记者 傅颖杰 通讯员 叶米微 金璐 程梦巧
近期,金华婺城公安处理了这样2起“路怒症”事件,为广大司机朋友敲响了警钟。
路怒驾驶员一言不合掏出刀来
4月11日上午8时21分许,金华婺城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其在环城西路和人民西路交叉口,因别车发生纠纷,被对方车主拿刀捅,有伤,请处理。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报警人叶某站在轿车旁,右手臂手肘位置有长一厘米左右的伤口。
民警让叶某先到医院治疗,随后留在现场疏导交通、走访周边围观群众。
待叶某治疗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及调取监控,民警得知,当天8时10分许,李某驾车经过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与在后行驶的叶某互相有别车行为,在环城西路洪源加油站前路段,李某驾车逼停了叶某的车辆。
叶某下车与李某发生争执,双方互有扭扯。随后,两人各自回到车中,驾车来到金华市人民西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
李某下车后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划伤了叶某后又踹了叶某,造成叶某右手手肘处划伤,左腿膝盖疼痛,两人各有不同程度抓伤。
后经传唤,另一违法行为当事人李某也到案,双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叶某因殴打他人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李某的行为系殴打他人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1天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驾驶员下车打架赔了7万
同一路段,还有一起“路怒”造成的不良事件。今年1月份,驾驶员叶某某因开车强占车道,险些擦到傅某驾驶的轿车。
当时为下班高峰期,外加环城西路道路施工,四车道变为二车道,路面较为拥挤。
叶某某的莽撞驾驶惹恼了傅某,于是在十字路等候时,傅某下车走至叶某某的轿车驾驶位边,高声呵斥其不文明驾驶的行为。
叶某某不予理会,并关上了车窗,傅某便走至其副驾驶位拉开车门,威胁叶某某下车。
随后,傅某走回自己的车后,打开后备箱。这时,叶某某以为对方到后备箱里拿工具,便立即下车冲到傅某跟前,语带挑衅道:“你打我啊,你打我啊!”
随即,双方动起手来,但傅某力气不敌叶某某,被打伤了鼻子、眼睛,且身体多处挫伤。
案发后,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寻找到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
4月11日,经金华市鉴定所对傅某损伤程度进行伤势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在民警告知双方当事人的伤势鉴定结果后,本以为是小事的叶某某开始慌张起来,要求联系受伤的傅某和其碰面磋商。
4月13日上午,叶某某与傅某来到城西派出所,告知办案民警,叶某某以赔偿傅某7万元的代价达成了私下和解。
同时,双方皆向民警表示,以后会控制情绪,不再随性而为。
温馨提醒:为了公共安全,驾车行驶在路上,应遵守交通礼仪相互礼让,放平心态,远离“路怒”!切莫犯“路怒症”,开斗气车,甚至打架斗殴,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