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杀死12岁同学!老师:不会教育两天又回学校上课吧!
这两天又发生了一起校园命案,一个13岁的学生用匕首把自己的一名12岁同学给杀害了。网传杀人的原因是因为两人因为打球发生了矛盾,13岁少年回家后拿了匕首,返回学校杀死了他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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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事,目前还没有官方及警方的通报信息,杀人的真正原因还在调查中。不过此事的发生留给我们的不再是偶然、不敢想,而是震惊!去年12月份,12岁男孩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没过几天又有一13岁少年锤杀了自己的父母;今年1月15号又发生了13岁少年杀死同学这件事。这些事件的发生,有发生的原因,有偶然的因素,但为什么现在的一些少年,发生了那么一点点矛盾,就拿起凶器去杀人?把亲情、同学情放到脑后,变得和恶魔无疑,我们的花季少年为什么变得这样呢?
小小一点矛盾就想到杀人,这种现象的出现绝对不是偶然事件,肯定是我们的教育、法律出现了问题,下面我结合我们学校的教学实际及对部分家庭的了解分析我们的孩子为什么变得如此令人不可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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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命安全教育的缺失。一些孩子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对于生命安全教育严重不足。致使一些孩子漠视生命,有些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还能让他尊重他人生命?以我校为例,有个女生因为和父母有了矛盾,回学校后要割腕自杀,幸亏被同学发现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大祸;还有一名学生在作文中写到自己已经看破红尘,想着自己要么一死了之要么去出家。吓得语文老师赶紧把这个事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老师和这个学生进行了思想沟通,又和她的家长进行了多方了解,终于打开了孩子的心结,事情化险为夷!如果学校老师、家长能够经常对孩子进行思想交流,多进行生命教育,也许孩子就没有了这种漠视生命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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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惩戒教育的缺位。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都特别注重赏识教育。在各种赏识、赞扬的光环下,一些孩子迷失了方向,变得以自我为中心,错误的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听不得别人的任何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变得自私自利,自己受不得任何委屈,所以有了矛盾之后就不计后果的用暴力解决。如果有了惩戒教育,对于孩子的错误思想及行为及时纠正,必要时实施一定的惩戒,能够让孩子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也许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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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的过度保护,使部分未成年人有恃无恐!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没有选择性,即使对于施暴者也用此法律加以保护,这种不加选择的保护使一部分有暴力倾向的未成年人变得有恃无恐。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只要我是未成年人即使犯了法法律也无法制裁于我,所以他们的暴行更加令人震惊!我就见过我们这里的一次校园欺凌现象:有天中午我去厕所,听到隔壁男生厕所有打斗声,我过去一看,发现有七八个男生在打另一个男生,这七八个男生对那位躺在地上毫无招架能力的男生不管头上、肚子上乱踢一气。这几个打人者看到我后从另一侧跑掉了。后来挨打的男生的家长来到学校,并且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对那几个打人者仅仅是教育了一番,象征性的罚了点钱,算是对被打男生的一点补偿。学校对打人者停了三天课,后来也就一切恢复了正常!这些孩子肯定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法律都不能把我怎么样,我还怕谁?就像这个13岁的少年,杀死同学后不会教育几天就又回学校上课吧?这样的孩子在学校谁还敢教育?如果我们的法律能够稍作修改,对于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在降低一些,也许这些孩子就会考虑后果而不至于走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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