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利己才是天下最符合道德的本性
自古以来人们都以大公无私作为人生最高的道德准则,看不起利己的人,无私真的就是有益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吗,这个问题孔子早就思考过了。
春秋战国时期,鲁国有一条法律,如果有鲁国人在外沦为奴隶,只要先垫钱把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赎回来,可以到鲁国领取相同或更多的补助,而子贡赎回了许多奴隶却从不要补助以显示自己的道德高尚。子路作为孔子的另一个学生,有一次见人落水,对落水者进行了救助,使其免于一死,被救之人为了表示感谢,送给子路一头牛,子路收下了。
孔子是怎么对待两种不同行为的呢,结果孔子表扬了子路却批评了子贡,说子贡是“为小利、忘大义”。意思就是子贡为了显示自身的道德高尚,却忽视了普通大众的现实人性,如果子贡不要补助,别人也就羞于索要补助,那样别人出于利益的损失就不会那么积极的赎人了,子路救了人之后收下了被救者送的牛,一方面教育了人们要知恩图报,一方面也鼓励了人们救人行为,两全其美。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的思想里就包含了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对人的利己本性和基于利己的交易动机的分析。
亚当·斯密认为利己才是符合人性并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如果人人都基于自己的本性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在满足自身需求的过程中必然要求助于别人对别人造成麻烦和损失,这时只有用别人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去交换,才能实现双方共同的满足,人们的利己动机要通过利他的途径来实现,利己不但实现了利他,还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福利的共同提高。这也是为什么西方经济学将利己的理性人假设作为理论基础,也引起了很多批判。
经济学将利己作为理论基础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人们批判利己往往是狭隘的把利己理解为只想得到满足不想付出或者满足和付出不对等的自私自利行为,当然这是不道德的,而经济学所主张的利己要么是在不损失别人和集体的情况下的自利,要么是通过利他的商品交易实现的自我满足,要么是通过利群的合作实现的自我满足,这样的利己恰恰是最符合道德的。
人的几乎一切需要都可以通过自利、利他和利群这三种途径来实现,基于利他的交易和基于利群的合作都是用来利己的手段。如果能通过这三种方式来实现自我满足,政府等其他非经济主体的参与和干预反而会导致效率损失。当然社会上存在着不能通过这三种方式来实现自我满足的弱势群体或者特殊需求,比如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治安和国防问题,那么这时需要政府通过从社会上征收税负来满足这部分需求,这也是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里面也包含着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获取税收收入的利己动机。
所以,只有人人都利己,人人都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谁也占不了谁的便宜,谁也吃不了谁的亏,要想从别人那里得到满足,就要用自己的劳动、商品和服务去交换,这才是最公平和最道德的。否则,人人都不利己了,必然会有人利用别人的利他之心来利己,用道德绑架来强迫别人损失其利益来满足自己,这样必然会造成有的人占便宜有的人吃亏,社会秩序就会走向混乱,社会难以发展。除非有亲情、爱情和友情等感情因素加入的情况下,才不一定用利己的思维来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