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扶老人被讹”事件反转 现实版“扶不扶”发人深省!
最近,各地都在降温,很多地方的温度都已经降到了零度以下,一些路面都结了冰,对于腿脚不太方便的老年人来讲,是非常容易摔倒的。前几天,济南就有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摔倒在马路上,也正是这件事,再次引起大家对于“老人摔倒扶不扶”的讨论。
12月26日清晨,济南一名骑自行车老人倒地,前面骑摩托车小伙停车并扶起来老人。小伙认为自己是主动帮忙,不仅有视频作证,还有目击证人,而老人一口咬定就是他撞的,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小伙很气愤地说,“我帮助你们家老人,到头来反过来讹我,对我生活已经造成影响。”交警对小伙的摩托车进行暂扣,对于小伙有没有撞人,警方称调查需要时间。
虽然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但是关于“老人倒地扶不扶”的话题又再次引发网友的热议。
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谴责老人讹人,人们都在给摔倒老人贴上了“讹人”的标签,认为摔倒的老人都是会故意去讹人的。
我们来看一下警方的调查结果,摩托左侧车把把骑自行车老人的右侧车把挂了一下,老人随即摔倒。
如果是因为摩托车车尾引起的刮擦,骑摩托车的人也许感觉不到。但是车头相接触,应该有感觉,也就是说这个骑摩托车的人有故意之嫌,然后装模作样拍视频,找证人等等一系列引人耳目,自作聪明的举动。岂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在拍摄视频的同时,远方还有天眼记录着事情发生的详细经过。
现在终于水落石出,老人没有撒谎,的确是被骑摩托车的男子挂倒了,也足以可见扶老人的小伙儿真是用心良苦,当然在事实面前摩托车男子向对方道歉并愿意承担相关的赔偿,这件事也告一段落。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不是扶不扶的问题,而是这个骑摩托的男子必须去扶自己撞到的人,自己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骑摩托男子却想瞒天过海,金蝉脱壳,甚至不惜让大家对老人产生误解这样的方式来逃避。
这些问题的实质,就是因为诚信的缺失,人与人之间缺少了诚信,善良就被掩藏了起来。真的希望,这个社会能够多一些诚信,是你撞倒的老人,就要主动承担责任,不是你撞到的老人,也要在别人的见证下,保证自己的清白的同时扶起老人。对于咱们老年人来说,更要讲诚信,如果不是别人撞的自己,一定不要讹别人,如果讹人的事情越来越多,那摔倒的老人恐怕就真的没人敢去扶了。
其实无论如何,只有当社会人与人之间有了起码的信任,当一个人不用时刻提防别人的误解时,人性的善良才能闪烁光辉。
谣言止于智者,事实止于真相。
警方的调查结论(监控证据),已无可非议地雄辩证明——张某“扶老人被讹”纯属子虚乌有,乃是他的蓄意“栽赃陷害”、自编自导的一出愚弄视听的拙劣街头闹剧。
如果把“扶老人被讹”,控辩双方分成两个队(决逐/交锋)的话,那么“支持老人”的一方终于艰难地扳回了一局。尽管“赢”得并不那么“精彩纷呈”,甚至还有点啼笑皆非的意味。但是,“济南扶老人反被讹”事件反转一案,绝不可轻易小视、姑息纵容,因为他的影响实在是太恶劣了。呵呵,简直是毁多年艰辛付出、取得来之不易的成果于一旦。
众人的善良被利用,“扶老携幼”的社会道德底线无端受伤害。警方的勘查证据结果告诉人们,骑摩托不慎撞倒骑自行车老人的张某,抓住了人“思维惯性”的漏洞,利用了围观大伙的善良,堪称是“偷奸耍滑,设置圈套”,一步步地达到了自己“嫁祸于人”之不可告人目的。
只见(实际上撞倒老人的)张某,看事发现场无人,自己车上并没有擦挂痕迹,便产生了侥幸的“金蝉脱壳”心理。他先是录了视频后才上前帮忙,同时成功赢得了旁观群众的支持(周围一位围观的阿姨表示愿意为其作证,证明不是他撞的)。
于是乎,张某一边忙不迭地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装模作样”地叫来了附近的交警。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而误了卿卿的“前程”。济南“扶老人被讹”事件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又一次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难能可贵的是,警方既顺应民意,又拿证据事实说话。经过详细勘察,真相大白。原来本次事故是因为张某骑摩托车从老人右侧超车,摩托车的左车把刮擦了老人自行车的右车把,导致老人摔倒受伤。
其实,无论此前发生的“扶老人被讹”也好,抑或是当下济南“扶老人被讹”事件反转也罢,都折射出了“道德良知”对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扶老人被讹”是因为一些被救助的老人,缺乏道德良知,无中生有,贪恋钱财,陷害好人。
而这起“扶老人被讹”事件意外反转,也在一个侧面说明了个别“扶老人”者存在的道德缺陷,利用了大家“惯性思维”,愚弄了公众感情,混淆了舆论视听。
蓄意“栽赃陷害”、自编自导街头闹剧的事件始作俑者张某,行为恶劣,影响不良,难免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张某的行为属于“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前几年,网络上有句流行语叫“有图有真相”,近几年,随着视频监控的普及和手机视频技术的成熟,“有视频有真相”一词便之产生。这次拿该事件来说,乍一看,似乎是“有视频有真相”,但新闻真相陡然发生了反转,无异于给了那些主观臆断先行者一记耳光。笔者从法治思维的视角给以下几点提醒和建议:
走出“情绪先于真相,经验高于事实”的惯性思维,给执法部门出结论时间
此事件的前期炒作,乍一看似乎是“有视频有真相”,不少网民以“情绪先于真相,经验高于事实”的惯性的思维,在媒体报道明确指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的情况下,竟然等不及警方的调查结论,仍然将他们所见所想当作“真相”,将道德审判的大棒挥向老人一家,而这次,他们显然是误判了。
就事论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莫仅凭主观臆断下结论
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就矛盾冲突事件的评判,不能仅仅在泛道德化的框架下分析,而应就事论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否则极易造成误伤。作为当事人,也不应该在警方调查之际自行将带有明显倾向的观点无限放大,避免在一些重大涉法事件中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麻烦。
理解领会法律明确的“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分配机制、莫把“扶老人”渲染成高风险行为
法律已明确规定民事诉讼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机制,即使你做了好事真被讹诈,举证责任也不在你,在当下监控体系已趋完善的情况下,相信法律会还你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