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饲养烈性犬 洛阳一居民被罚1000元!网友们这样说……
前不久,河南省洛阳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在全市限养区开展养犬专项治理:洛阳划定犬只限养区,禁养犬只限时转移!否则处罚并没收!
近日,南昌路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限养区域内违规饲养烈性犬案例。因违反《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等规定,犬主被罚款1000元!此事在网上发布后,网友们也纷纷发表看法,不少网友为民警严格执法点赞
也有网友向民警工作提出建议:
8月2日上午,南昌路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指令称,在涧西区中泰世纪花城小区,有居民违规饲养烈性犬。该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迅速组织民警前往小区调查。
民警在该小区居民费某家中发现一只德国牧羊犬。费某说,这只德国牧羊犬是他养的,已有7个月大,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
民警告诉费某,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规定,德国牧羊犬属于公布的40种烈性犬之一,严禁在限养区域内饲养。
目前实施的《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非经营性或者非助残需要,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并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否则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网络资料图片,文图无关)
当天,费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后,对自己饲养的德国牧羊犬为烈性犬、违反《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南昌路派出所对费某依法作出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他当天将这只德国牧羊犬转移到限养区域外。
警方提醒,根据日前印发的《洛阳市养犬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我市正在全市限养区开展养犬专项治理。
我市限养区域为原310国道以南、二广高速以西、西南环高速以内的城市建成区,限养区域内一户限养一犬,并依法免疫。
【网友热议】
蔡先生:点赞,这些违规者无视规定,罚的好!
敏心者王:不能只罚款不处理,必须限期移出,不然就加倍处罚,并没收大型犬
云儿:希望能坚持下去
辉:一人牵一群该管管了
南风:1000太少了,建议罚10万
鑫:确实该管管了,有的不自觉的好大一条狗出来不栓绳,吓人
过眼烟云:好的很,双手支持!
李若冰:建议加大力度,比如最近几天,依然可以看到有人不牵绳带着狗到建业凯旋广场逛街。
此事你咋看?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