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可馨跳楼事件”给我们敲响的警钟 这些话每个人都应该知道
想必大家最近都被下面这样一则新闻刷屏了,并气愤不已。
缪可馨生前照片
2020年6月4日,江苏常州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女生缪可馨坠楼身亡
此条新闻一经发出,受到广泛关注,并引起网友热议。
大家应该对于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很清楚了,老马我也就不一一叙述,在此对坠楼者缪缪表示沉痛的哀悼。
但有一条新闻一经发布,事态升级,种种社会现象更是浮出水面,引人深思。
据媒体报道:袁某某存在曾经收受微信红包、校外补课,体罚学生等行为。
这件事又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缪可馨的坠楼与袁老师的所作所为绝对脱不了干系,甚至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无数这样的老师,不禁让人感到心寒。
老马我看到这里是真的看懵了,不是因为新闻报道的这则新闻
而是这群“可爱”的网友……
老马也时不时的刷刷抖音,看看评论。如果没记错的话,在抖音号人民日报所报道这则新闻的时候,下面评论区有这么一条评论“现在的孩子心理还真是脆弱,打是打不得,骂也骂不得”之后数千人点赞,评论区也不乏这种言语,潜意识认为袁某(老师)是无辜的。而之后报道出后续新闻的时候,又一窝蜂的谴责袁某,恨不得千刀万剐。
近几年,相关部门也在大力净化网络环境,我想说的是环境可以净化,但净化不了人心,盲目跟风,是非不分,网络虽是我们畅所欲言的地方,但请我们在抒发自己观点的时候,可不可以先把事情经过了解?我觉得现在网络就像是“垃圾桶”,谁都可以往里吐“口水”,却不顾及他人感受。
希望人们可以憎恶真正的罪恶,保护那些美好的事物,不要被蒙蔽了双眼,无心变有心。
第二点就是缪缪同班同学家长们的所作所为,老马觉得令人悲哀
某家长在事发后微信群内点赞声援老师,说老师没有错,其他家长纷纷点赞
这种行为可能已经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底线,在不明经过的情况下,即便老师没有责任,一个幼小的生命刚刚逝去,尸骨未寒,哪怕对孩子还有一丝丝的同情心,都不该做出这种行为。更何况,孩子的父母还在群里,一群家长如果还有良知的话,就不会干出点赞这种事情,无疑在其父母的心上又捅了一刀。假如哪一天这样的事情落在你们头上,你们可能才明白其中滋味。
仔细一想,这何尝不是映射现今的社会现象,家长卑躬屈膝、费劲心思的讨好,为孩子寻求一种扭曲的“庇护”,不得不说,老师也是人,某些老师都是被家长“逼”成这样的,然后一边“费尽心思”的“教育”孩子,自己都没做好榜样,凭什么让孩子给你争脸?有个同事聊天时说“我在我们小区碰到几个孩子,才上小学,然而这么小谈论的都是家里几套房,几辆车”。我们应该时不时审视一下自己,教会了孩子哪些?老师能教知识,但教做人还是我们家长的责任。
第三点就是老师的评语“传递正能量”
首先,老马不否认作文涉嫌抄袭,但这不是重点,哪怕是抄袭,原文也是网络优质百文之一,为何被老师批得如此不堪?而偏偏没有对文中的作者加以改正?这让我不禁对这位老师的专业能力产生怀疑。
好,这都是小问题,暂且不论,那么这种老师所认为的“负能量”到底如何?
所谓的“负能量”既没有准确定义,也没有法律依据,这位老师所认为的“负能量”可能就是作为“掌权者”的一种主观评测,就是这一种主观评测却可以作为一种“真理”教育他人,作为唯一评判标准来否定学生的思维。
老马觉得,如果带有批判以及警诫意味的言论都被称为“负能量”的话,那洪应明《菜根潭》里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是不是也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恶意?
最后一点就是推卸责任
6月16日,校长回应,事发时有同学看到该学生翻越楼梯围栏,并询问她要干什么,但未获回应。涉事教师业务能力强,与其他老师相处正常,未听闻二人不和。
老马请问,这种言论算客观吗?校长你看到两天后18日的新闻会不会打脸呢?
这不禁让我想起很久以前“临时工”的新闻,袁某会不会也成为这类呢?
最让人心痛的还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甚至火化时袁某都没有出现,后面报道老师的种种行为只会衬托缪缪的可怜,并不能让人死而复生,愿逝者安息,家人节哀。
结论:作文只不过是压死缪可馨的最后一根稻草,长期的独立与否定严重影响其心理,才是产生这种结果的缘由。
在孩子的教育当中,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为孩子建造一个良好的人生平台,让孩子有更好的人格修养,懂得做人,懂得自爱。老师在注重孩子成绩发挥的同时也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帮助孩子解决学习和心理问题,让孩子树立信心,而不是打压。
愿孩子们都可以被温柔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