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2020-12-18 16:35:01
近日,四川一家公司发放价值6000多元的两大桶硬币作为某员工的离职赔偿金,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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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前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应支付离职员工6074元,员工来领取赔偿金时见到的却是三轮车上的桶装硬币,于是便出现了员工与公司会计之间的争执:员工觉得这是公司在侮辱自己,公司方则坦言“这钱给得不痛快”。
俗话说“好聚好散”,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该为其提供便利,以开放心态对待正常的人员流动现象。
用两桶硬币支付6000多元赔偿金,显然很不尊重人。在视频中可以看到,桶里多为面值一角的硬币,要理清这些硬币颇费时费力,把这两桶钱花出去也十分不便。从中,很难看出公司的人文关怀。不知这家公司是否考虑过,其他在职员工会对公司“翻脸”的行为作何感想?
进一步而言,既然劳动仲裁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便有义务以合理方式履行相应责任。拿两大桶硬币支付离职赔偿金,表面上看是给员工出难题,实际上也是对裁决的执行不满。不禁要问一问这家公司:说“钱给得不痛快”究竟是在给谁摆脸色?
关于两桶硬币的来源,公司解释为办活动剩下的。在便利化的移动支付背景下,还有哪家公司以面值一角的硬币进行交易?是什么活动要用到两大桶硬币?即便如其所说,是办活动剩下的,那为什么要由离职员工承担不便的代价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用人单位当时刻谨记这一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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