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 公司人事要给她降职甚至辞退 女子:我做错了什么?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但是许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还是受到了公司的歧视,这不王女士就因为自己怀孕,受到了公司的歧视不说,公司的人事还要给她降职,把她从主管降职为普通员工,甚至要把她开除了,王女士对此表示非常的委屈。
王女士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年了,一直是勤勤恳恳的工作,终于努力升职为了主管。而她在发现自己怀孕后,也没敢请产假怕耽误工作,平时都是利用休息时间去做产假的,而自己公司对待她的方式令她感到十分的委屈难受,所以她才寻求记者的帮助,曝光了这家公司为自己讨个说法。
当记者找到这家健身公司后,人事经理对此的说法是当时让王女士回家休息一段时间,毕竟安全第一,这样对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好。王女士却说,自己对待孩子比谁都上心,但是自己正常工作是没问题的,而公司的人事每次都以自己怀孕为借口,让自己回家休息,明明可以正常上班的,一天要约谈她好几次,这不是明摆着要赶她走吗?
而记者提到根据劳动法来说,你们是不能降职减薪和辞退王女士,这不是和你商量,是法律规定的。结果人事经理丢出一句:“你们请劳动部门介入吧”,直接把门一关人就走了。
后来在记者的帮助下,寻求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他们要求健身公司不能降职减薪,更不能辞退王女士,这时人事经理才表示同意王女士继续上班,公司也会正常发放工资。虽然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王女士这样工作四年的老员工,就这么对待是不是太没有人情味了?这样的公司怎么能走的长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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