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巴林左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
关于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矿山、驻左旗森林消防中队:
按照市防火指挥部要求,自9月15日全旗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各单位要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及时组织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认真安排部署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针对“中秋节”、“十·一”高火险时段,各地要精心部署,认真安排,确保全旗安全度过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二、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护林管护站、防火检查站、望火楼工作人员要立即上岗到站,未经批准任何人员和车辆不允许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对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个人要顶格处罚,要坚决做到发生一起、宣传报导一起,形成严控火源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火灾发生。
三、要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建设碑牌、利用“村村响”广播、电视字幕、微信传播、报纸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做到防火宣传无死角。
四、要落实好人员机具,对扑火机具进行维修和保养,扑火装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组织好人员培训和扑火演练。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发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避免出现小火酿大灾的情况。
五、认真组织防火督查检查。各地要在进入防火期前,组成检查组,对本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六、加强值班调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进入秋防后,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矿山、都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擅自脱岗、贻误战机,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将按规定上报至监察部门。
巴林左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二0二0年九月十四日
科普时间
秋季来临,多风少雨,天气干燥,是草原火灾的多发季节,为避免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向大家介绍一些秋冬季草原防火安全知识。
秋冬季草原火灾预防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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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烧荒、不烧秸秆或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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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在草原上吸烟,丢烟头、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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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在草原上生火取暖、生火野炊、点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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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生活取暖,上坟、烧纸、烧香民俗等活动非要用火时准备好扑救工具,上坟烧纸时在坟地周围必须开设3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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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在草原上放鞭炮;管好痴、呆、精神病患者,禁止小孩玩火、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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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要见火不报、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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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破坏草原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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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使用枪械及其它有失火危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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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靠近草原区的居民使用火炉、烟筒的,应当安装防火装置,设置封盖灰坑,避免倒灰带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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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通过草原防火区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防止漏火、喷火;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烟头等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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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草原上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草原防火的要求,建设或配置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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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秋冬季草原防火期内
在草原上禁止野外用火
(1)因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烧秸秆、烧防火隔离带等,需要生产性用火经批准的,用火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2)在草原上从事牧业或者副业生产的人员,需要生活性用火的,应当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用火,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3)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防火管制。
草原防火 人人有责
来源: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