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河
葫芦河-南河风光带位于静宁县城葫芦河与南河沿线两侧地带。该项目主要包括葫芦河和南河两段沿线区域,葫芦河段北起北二环西路,南至寺山东一路,南河段东起东二环路,西至葫芦河与南河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约297.92公顷。 其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所示:
总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编号 指标 单位 数值
1 规划用地(m2) m2 2979199.78
2 建筑总面积(m2) m2 33341.97
3 建筑总占地面积(m2) m2 10823.39
4 容积率 - 0.01
5 建筑密度(%) % 0.30
6 水域面积(m2) m2 816645.97
7 绿地面积(m2) m2 1863055.83
8 绿地率(%) % 62.54
9 停车位(个) 个 629
其中 小汽车 个 554
大巴车 个 75
静宁35度苹果谷位于甘肃省静宁县城川镇中部葫芦河流域,隶属于城川镇,东邻司桥乡、古城镇,西接甘沟镇,南界威戎镇,北傍城关镇,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连接静宁城乡的黄金地段。规划用地面积共计132.83公顷。苹果谷主要包括四个地块,核心区地块位于吴庙村东北200米处山谷,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4.61公顷。其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246137㎡,建筑面积2462.18㎡,绿地面积199863.24㎡,绿化率81.20%,停车位数58辆(其中小汽车47辆,大巴车11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葫芦河-南河风光带及35°苹果谷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图集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25318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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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静宁县规划事务中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