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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芳华》‖世上有朵美丽的花 那是青春吐芳华

2020-12-21 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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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铮铮铁骨绽花开,滴滴鲜血染红它。

《芳华》是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讲的是七十年代某部队文工团人的故事。在这本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句话:会讲故事的严歌苓,这次讲的不是故事,是整整一代文工团人的青春。

的确是的,红楼里那些军版的才子佳人是这个故事的血脉,而整个故事则是他们每一个人的初恋、梦想、追求和渴望,是他们芬芳易逝的血色年华。

但,如果要在青春后面加上一点什么,我觉得定是“苦楚”,记忆的苦楚。那种走过之后,方才体悟的心酸,以及对逝去的美好、不堪回首的过往的觉醒、懊恼和悲悯。

红楼里的文工团由一众十几二十岁的孩子组成,十几二十岁,是人生中多么灿烂耀目的光华,即便称其为孩子稍有不妥,但起码是一群在懵懂中走向成年的无知小儿。于是,在这些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之间,成长中的爱情萌动和命运变数缓缓拉开帷幕。

“You Touched Me”,是《芳华》的英文名,意即“你触碰了我”。而似乎整个故事的人物都是由一件“触摸事件”推动着走向不可知、亦无法回头的未来。

在《芳华》里,有刘峰、何小曼、林丁丁、萧穗子和郝淑雯等几个主要人物,故事的大体脉络亦是由这几个人的人生遭逢推动着往前,所以,我们且从分析人物入手走进《芳华》。

01

好人刘峰:这世界有了不多、无了不少的老好人雷又峰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会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是因为他平凡,被雕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的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

刘峰,是《芳华》中典型的好人。他的好被所有人称颂,更让所有人受惠。他善良朴实,多才多能,年年当标兵、处处得颂扬,是全军的宠儿。受到团里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尊敬和仰慕。

然而,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当刘峰向丁丁表露出自己的情感,表现出常人都会有的冲动,他在众人眼中的光辉形象便随之发生大逆转,由美变丑,罪不可赦。

“墙倒众人推”,这是人的“恶劣”本性,即便是在一群涉世不深的小小青年那里也毫不例外。

虽然按常理来讲,刘峰的那一记“触摸”,本是那个年龄的人潜意识的、正常的、生理冲动,是情有可原的小不堪、小过失;但却足以成为一把标尺、一面镜子,让人们重新定格他的人品、见识他的“本来面目”。

它之所以成为“事件”,除了当时一定的社会道德偏见和军队纪律约束等客观因素外,更是那群懵懂无知、涉世不深、躁动不安的青春男女的人性“恶”的表露与放大。从标兵大会到批判大会,使刘峰看清也看破了周围的一切:那些肯定和拥戴、那些奖励和荣誉。

但他不会想到,人们一直把他的英雄形象定格在“非人”的境界上,你既然没有普通人的缺陷,便也不能有正常人的欲求;有的只能是被人挂在墙上、树在心中的标杆和敬仰。而你一旦也表露出常人的举动,便理所应然去接纳与之俱来的后果:集体的反目和攻击,集体的背叛和遗弃。

然而,被下放当伐木兵、接着上了前线、将一只手臂丢在中越战场上、复原后辗转求生、一生奔波劳苦、最后死于癌症的刘峰,却是一直都没改掉自己善良的本性——

他用他的命给送给养的驾驶员带路;倾囊相助发廊女小惠从良;试图劝解老兵乞丐不要既让国家出丑、又让自个出丑;生病后为了不麻烦别人躲起来痛、躲起来死;等等,而可悲又可叹的是,自始至终,他只能是一个这社会有他不多、无他不少,大可忽略不计的老好人。

这个善良过剩的人,他的非凡之处被埋没于平凡中,命运把他的平凡善良当伟大,并企图将其推举上冰冷的大理石基座,从而,误了他的一生,也让他永远地错过丁丁。

02

弱者何小曼:从“掌上明珠”到“拖油瓶”到“战地天使”到“精神分裂”,何小曼的一生悲戚

小曼多么欠抱,她心里知道。可是除了爸爸,谁也不要抱她。从第一次的抱,到这一次,一个女孩长成了女人。他的力量让她第一次为自己的轻盈骄傲。他把她放在肩上,她从镜子里看到他们的和谐,那样的和谐就是信赖,就是亲昵。她把腿抬得那么高,那么漂亮,就像他扛的不是个女孩儿,是只燕子,一只展翅的鸟。

何小曼是《芳华》中典型的弱者。不单单在部队,而是几乎在她整个童年;从父亲自杀母亲改嫁,掌上明珠做了“拖油瓶”后,何小曼的弱者身份和悲戚命运便开启了。

继父的歧视、弟妹的欺负、母亲的沉默和忍气吞声,等等,成长中的战战兢兢,是小曼整个朝不保夕、忧患重重的孩童时代。当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唯有通过生病才能唤醒点滴母爱、而因此母亲还会受到继父的责难时,她下定决心选择离开。

然而,她离开的只是那个本不接受她的家,而在那个家她所领受的一切,胆小、卑琐、怯懦,还有坚强,以及那些自我保护的隐忍和小聪明,等等,都被她一并打包带了来。

部队文工团,这个年轻、聒噪的小圈子,人人精力充沛,满腔的激情和青春骚动正愁没地发泄,弱小、有小怪癖,又偏偏没个好的出身的小曼,自然而然被大家当作“怪胎”,成为日常消遣对象:讽刺、揶揄、歧视、迫害。

小曼是唯一一个在刘峰下放离开的当晚去送他的人,那是因为刘峰曾经解除了她遭众人排斥之困,而正是那一天,刘峰给了她自父亲去世从未体验过的“掌上明珠”的感觉。

故事的回忆者萧穗子说,刘峰被逐出红楼最后离开的那一天,小曼爱上了他。萧穗子又说,或许更早,在刘峰将她频繁地搂抱起来、放在肩膀上的那个一九七六年排练新舞蹈的大热天,小曼就爱上了他。

自然,后来小曼当真做了一回“掌上明珠”,那是在中越战场因救一名战友而一夜成名,以“战地天使”的身份接受全军的“伏击”加“猛攻”。只是,这莫大的荣誉非但没有换来小曼的幸福和喜悦,却是送她步入精神分裂的深渊。带着大红花四处做报告接受赞誉的何小曼,因接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的命运转折,而精神崩溃。之后,只是一味念叨着“我离英雄还差得很远”。

无疑,小曼是文工团里唯一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也是这世界唯一爱刘峰的人,只是,刘峰的全部情史止于当年的那记“触摸”;而小曼对刘峰的爱,对刘峰的感念和依恋,即便是两人后来偶尔搭伙过日子,一人睡沙发一人睡床,也定是要不离不弃的。

03

“强者”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之命运捉弄

我们笑得嘎嘎响。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过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是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是那种笑。

在这里,我们将“强者”如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放在一起说。因为她们自始至终都有很鲜明的共性:背叛好人,欺负弱者。

林丁丁、萧穗子和郝淑雯是当年一起接受刘峰小甜饼的人,虽说刘峰的甜饼是做给丁丁的,但其间并不乏热情和真诚在。更别提大家平日里所平白受用的刘峰的慷慨和无私了。

对刘峰的背叛最终成为她们心中永久的结,相比较而言,对小曼的虐待倒不值一提了。多年后,郝淑雯自问:

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无耻反而觉得正义?……感觉就像少先队员活捉了偷公社庄稼的地主……那时候做王八蛋觉得比正经人还正经,现在要我说什么是好人,我会说,不出卖人的人,是好人。

而萧穗子说:

因为我们的卑琐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都被共同的人性弱点框定,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放过自己……我们舍不得惩罚自己,现在通过严惩刘峰,跟自己摆平……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如此,作为读者,好像一时失语了。是“人性本恶”吗?相信不同的人能从中找到不同的答案。而毋庸置疑的是,青春本身的确能抵消太多罪孽。

当我们看到多年后的她们,发现历经岁月磨砺的“强者”已然不强。被刘峰爱了多年才敢碰触一下,且碰出偌大后果的丁丁,在如愿以偿做了首长儿媳后,竟让丈夫连头都抬不起来;出身高干、风光无限的郝淑雯却嫁了一个军二流子,最终以不被珍视、离婚收场;作家萧穗子也离婚了。

破碎了梦想的林丁丁,看似“脱胎换骨”,亦或“剥掉伪装”;三人多年后的重聚,放肆的笑——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种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她们笑当年认真过的所有事;笑“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

是青春、是时代、是命运?到底错在哪,错在谁?

当年那些朝夕相处的青春,那些浑浑噩噩挥霍青春的男兵女兵,那些上不了台面的小毛病,那些因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神使鬼差给彼此造成的小伤害、大后果……

真的好可惜,那些花,那些现已凋谢的芳华,那些无从追悔的青春。

那么,在经历了无法逆转的时代洪流之后,相信她们每一个人都懂得了,何谓平凡,何谓伟大,何谓牺牲,何谓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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