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人之初性本善 环境大于一切
终于开始重新看犯罪心理。无辜的电椅妈妈,精神分裂的天才漫画家,以及创伤后遗症的老兵等等等等,都是精彩绝伦的好故事。
很多连环杀手都算不上坏人,却是令人心悸的魔鬼。大多数连环杀手都有令人无法想象的悲惨的记忆,尤其是梦靥般的童年。记得Hotch在抓到某连环杀手时说过,这些人(有过非常沉痛的精神创伤的人)有一部分成为了你们,而其他人,则成为了抓你们的人。
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人在痛苦面前走向两极呢?就比如今天看的这一集。德高望重的法官在深爱的妻子车祸去世后,买凶残忍地杀死许多对孩子有犯罪行为,却逃脱制裁的人。
这样的凶手,在犯罪心理中举不胜举。这样的凶手,很难说他们多么的邪恶,毕竟,正如这位法官在最后倒在自己买的杀手的枪下说的那样,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让正义得到彰显。中国人,也分外热爱这样的故事。梁山好汉,以及许多声张正义的侠客,便是典型。人们对这样的行为,也是认可,甚至是敬仰的。就连古代的中国,官方也是默许复仇行为,赞许路见不平的。比如,报父母的血仇,按照古代的法律,是无罪的。
时光荏苒千年。如今已是法制社会。别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是路见老太扶起来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金庸书里刀头上滴血的侠客们,到现在,估计早被枪毙百八十回了。梁山好汉们,估计也会涉嫌非法组织而被一网打尽。可我们寄希望的法律,毕竟是有滞后性的,甚至,有的时候根本就不是公正的条文,而只是斡旋和妥协的结果。那么,那么被漠视的罪恶,那些得不到声张的冤魂呢?总不能唱一曲披头士的let it be吧。
易中天谈到救世的时候说道,起先是讲“礼”,礼乐崩坏之后,孔孟讲仁爱,可是仁爱也不管用了,法家出现了。法家可谓是最实用的诸子百家。商鞅闪亮登场,变法安定天下。其实商鞅比现在的法律体系还要无私,因为商鞅的法连自己都不放过。现在修订法律的喊了几万年要公开公务员收入明细都无法从立法上得到实现,真是高下立现啊。
可是易老师没有说,在法律的真空,在公平遗忘的角落,我们该何去何从。犯罪心理,其实是在试探这个问题的。血债血偿吗?似乎已经不可行了。
片尾只留下林肯的名言:we always found the mercy bears richer fruits than strict justice.于我心有戚戚焉。我想,一个国家,当然会在重典中得到规范,却只会在宽恕中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