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疫情防控期间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疫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受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市医院就诊人数激增,火灾风险剧增,为此,全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药店、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要健全单位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值班制度,要将用电设备超负荷运行、高功率电器使用、消毒制剂和氧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存储和使用、违规装修改造施工、疏散通道、走廊和消防车道占用堵塞作为重要致灾因素,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
二、歇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值班值守。已处于歇业状态的单位要将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切断,不得关停消防设施及监控设备,并确保消防控制室有至少2人值班值守。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至少有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并落实每日一次全面检查的工作要求。值班值守人员不得使用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夜间场所内严禁违规留宿住人。
三、复产复工企业开工前开展自查。近期拟复产复工的企业,开工前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线路和设备,尤其是加班加点生产作业时,务必要规范临时用火用电和装修施工管理,作业现场务必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检查,及时清理各类杂物,生产作业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保,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最近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
四、居民日常用火用电落实防范措施。居民家庭在日常用火用电时不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要在同一插座同时插接空调、电暖气、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要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车充电,不要“飞线”为电动车充电,家用电器不要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
五、防疫管控期间确保消防车道畅通。相关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在采取进出口防疫管控措施时,务必要留足宽、高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严禁私家车、电动车和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能够保障消防救援车辆迅速通行。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来源: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