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被判刑!东莞铲除黑社会组织 这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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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东莞一黑社会性质组织6人被判刑
一审获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
今天上午,市第三人民法院对东莞市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认定杨某等6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依法数罪并罚,对6人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宣判后,6人均表示不上诉。
罪一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称霸一方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龙某(已判刑)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龙某为组织、领导者,以李某荣、李某楷(二人已判刑)、唐某友、田某、朱某全、马某柏(后四人另案处理)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杨某、刘某、张某建、王某歌、丁某攀、唐某荣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两年多来,该组织成员不断扩充,势力逐步膨胀,暴力犯罪活动日益升级,并购置了枪支和大批钢管、砍刀等作案工具,以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对东坑镇区域形成了非法控制,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罪二
开设赌场“赌三公”,从中抽头渔利
2013年至2015年5月期间,以龙某(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赌三公的形式在东坑镇某洗车店、某小卖店等多地开设赌场,组织多人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龙某作为组织者负责统筹指挥,李某楷(已判刑)、唐某友、朱某全(二人另案处理)等人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安排被告人杨某、刘某、张某建、王某歌、丁某攀、唐某荣等组织成员在赌场里工作,并给参与成员发放报酬。
2015年5月12日2时许,公安机关在东坑镇某洗车店内将龙某等人抓获,现场缴获赌资65333元和赌博工具一批。
罪三
寻衅滋事 持械伤人,该组织成员还曾向天鸣枪
2014年6月一天20时许,龙某(已判刑)在东坑镇东豪市场某模具店门口,因停车问题与赵某发生口角。随后,龙某打电话纠集被告人杨某等多名男子携带刀具来到现场。期间,杨某与赵某发生争吵,并相互打斗,闻讯赶来的吴某前来劝架,但被龙某叫来的男子持刀砍伤右手臂(缝了5针)。
2015年3月11日和12日,龙某(已判刑)为维护组织的非法利益,以被害人袁某抢了组织赌场里的客人为由,先后两次纠集被告人杨某、刘某、张某建、王某歌、丁某攀、唐某荣等组织成员,携带枪支、砍刀、钢管等器械,利用组织势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对袁进行威胁、恐吓。期间,该组织成员马某柏(另案处理)还向天鸣枪,致使该片区群众恐慌,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
2017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在东坑镇分别抓获唐某荣、张某建、王某歌,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抓获丁某攀。同年5月31日,公安机关在重庆市抓获杨某。同年7月11日,刘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中央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全国政法战线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告》强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东莞扫黑除恶已经在行动!
2月6日下午,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在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强调,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倒查各级责任人,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于充当“保护伞”收受利益的,严格依法处理,一查到底。
广大群众发现黑恶势力线索
可拨打110
或全国扫黑除恶
举报电话:010-12389
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
最后,请把消息扩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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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 通讯员 钟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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