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受到快乐与痛苦的支配 但支配快乐与痛苦的源头有所不同
2020-12-23 01: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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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人(快乐与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他们才指示我们应该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凡是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一个人在口头上可以声称决不再受其主宰,但实际上他将照旧每时每刻对其俯首称臣。”(摘自《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我们每一个人都受到快乐与痛苦的支配,所不同的是,支配每一个人的快乐与痛苦的属性和源头有所不同。赌徒的快乐源于赌,酒鬼的快乐源于酒,嫖客的快乐源于嫖,商人的快乐源于财富,哲学家的快乐源于思考……他们的痛苦亦然。
人生的意义 = 快乐的总值 - 痛苦的总值
当然,这个公式过于简单粗暴,在这里只是抛砖引玉。
衡量一个人的苦乐本身的值,要考虑这项快乐的
(1)其强度,
(2)其持续时间,
(3)其确定性,
(4)远近(指离本人的远或近),
(5)繁殖性(能否带来更多的苦或乐),
(6)纯正性(快乐之后痛苦来到的可能性),而对一个群体来说,除上述标准外,还包括(
7)广度(快乐或痛苦波及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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