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司法局与浙江十里丰监狱无缝对接移交假释人员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期间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衔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裁定假释的罪犯由监狱民警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面对面移交,实现无缝对接。2020年9月25日上午9时许,隆尧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民警在隆尧县县界处顺利移交一名隆尧籍假释人员康某某。
按照疫情特殊时期监狱假释人员衔接要求,隆尧县司法局主动与监狱对接确定交接事项,按时派专人专车前往交接地点,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民警移交假释人员的同时,送达了罪犯假释执行的有关法律文书,罪犯出监隔离14天医学观察记录、体温测量记录、身体健康检查表、新型冠状病毒核算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证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核实康某某身份、康某某的体检报告等资料后,与监狱民警对其社区矫正假释文书办理了接收手续,随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向其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填写了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对象遵守信息化核查管理承诺书、接受信息化核查管理告知书、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告知书等手续后将假释人员移交给了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家属共同带回。同时由辖区司法所通报属地防疫部门进行对接,上报有关情况,叮嘱假释人员康某某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居家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居家隔离结束后再纳入社区矫正正常监管。康某某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对其的关心,会配合做好居家医学观察,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假释人员康某某的无缝衔接工作在隆尧县尚属首例,为隆尧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衔接假释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现了假释社区矫正对象监狱、司法局、司法所无缝交接。下一步,隆尧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总结康某某无缝衔接的成功经验,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假释人员衔接规范,确保隆尧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为隆尧县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