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女子无视安全警告 玩儿童滑梯骨折 法院:游乐园也得赔钱
游乐园是孩子玩耍嬉戏的天堂,里面配备的旋转木马、滑梯、迷你火车等游乐设备深受儿童们的喜爱,但这些设施在安装的时候就是为孩子准备,当游乐设施遇上“重量级别”的家长时,往往带来致命的危险。
日前在北京朝阳区,58岁的张女士陪孙女在游乐园儿童滑梯上玩耍时,意外摔倒,造成腰椎骨折。张女士遂一纸诉状将游乐园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余元。经法院审定,认为张女士自身存在较大过错,承担70%的责任,儿童乐园因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担责30%,也就是说至少要赔3万6千元。判决一出,网友纷纷为游乐园“喊冤”,那么,这30%的责任游乐园应不应该承担呢?
以往,我们总会看到一些类似的案例。多见于交通事故,一个行人和车辆相撞发生事故,哪怕是行人全责,车主也要掏一部分钱作为赔偿,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很多网友却对此类判决不买账,认为是“和稀泥”。
2017年3月,上海一名未满12岁的男孩暴力砸坏共享单车的机械锁,在道路上逆行,被一辆大客车撞到,因伤势严重救治无效身亡。
随后男孩父母一纸诉状将共享单车公司、大客车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提出索赔866万人民币。这起事故的起点是男孩暴力盗骑共享单车,以及在道路上逆行,但最终法院还是裁定涉事多方共同分担了责任。
说回游乐园。现在不少儿童乐园都允许大人进入,因为孩子年龄小,必须有家长陪在身边才行。然而,许多家长要么是担心孩子的安全,要么是自己童心未泯,会陪着自己孩子一起玩耍。遇到此类情况,游乐园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是仅仅通过张贴警示标语的方法来规避责任,没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在旁边监督。
等到发生了类似的意外受伤事件,伤者一般都会起诉游乐场,而不是先考虑自己是否没有看安全提醒。根据法律规定,这类案件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在双方都有过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谁负的责任更大。
涉案滑梯口已经张贴大人不能使用的警示标语,且张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当对成人使用儿童设施有风险认识,承担主要责任;儿童乐园虽然采取了喇叭喊话、张贴标语等相关措施,但未配备安全巡视员及时干预,承担次要责任。对此不少网友也不认同,表示:有些家长就是强行要上去玩,难道儿童乐园还得让他们先签一份免责协议吗?
说到底,做家长的愿意带孩子去游乐园玩耍是好事,可你们已经是大人了,难道不该约束自己的行为吗?而游乐园除了必要的警示标语,还是配备专业的安全巡视员吧,至少发现了危险或不妥行为时能及时干预,真正地履行好游乐园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要再让不守规矩的人钻空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