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扰民何时休 上班族周末痛苦不堪 居民:靠自觉 没用的!
每天上班,都会看到阿姨们跳着广场舞,起得比我们这些上班族早多了。广场舞本身就是一种健身,早起跳广场舞其实跟早起跑步的意义差不多,但是一大早音量就要有所控制了,不然就真的扰民了。
有不少人对广场舞深恶痛绝,他们觉得广场舞是一件很没意义的事情,占场地、扰民,一点都不把别人的感受放在眼里。
广场舞是一种老少皆宜的群体性娱乐项目,且深受人们的喜爱,尤其是中老年朋友,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好端端的东西咋就扰民了呢?问题出在哪里?
笔者认为,主要症结就在于有序管理的缺失。基层社区居委会应出面进行有组织的规范化。如:舞蹈队的报批制度(10人以上需备案,实行招集人负责制)、场所的指定、时间安排有序得当、音响分贝的控制…… 地方文化宣传部门理应插手,不能袖手旁观。
尽管很多人跳舞是比较自觉的,比方说我们这里的一支舞队,每天早晨6点~7点一个小时左右的健身操,晚上7点~8点也是一个小时的左右的交谊舞,音量控制在最低档,而且选择在大家方便且不扰民的时间段,这就没有扰民的情况发生而起冲突。
但是还是有少数人不理会他人的感受,在清晨放大音量跳舞,好不容易想睡个懒觉的上班族就不乐意了,这不是故意整事吗?进而对广场舞就没有了好感,久而久之产生抵触的情绪。
广场舞之所以在外面空地或广场上兴起,说明小区或周围没有一个规范的场地供百姓活动,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来规范或对确实扰民的舞队进行取缔。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好和坏之分,爱好跳舞锻炼身体是好事,前提是不要在居民区跳,要上广场上去跳,没有这个爱好的朋友也不要嗤之以鼻,应该互相理解,宽以待人,大家都这样做就没有广场舞扰民这一说了。
广场舞扰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社会呼声很大,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一味地谴责、甚至取缔不可取。你得给人一个活动空间,给中老年朋友留一席之地,就这点诉求,似不应被剥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