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劝阻广场舞后猝死 广场舞如何才能不扰民
长沙一男子劝阻广场舞后猝死事件引关注
近日,媒体报道的一起因跳广场舞引发的纠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据报道,事发地在湖南省长沙市水岸世景小区。事发当晚,十几位老人打开音响跳起广场舞。小区居民贺某的孩子因音响声音大影响做作业,贺某于是与跳广场舞的老人理论,发生争执。据小区其他业主介绍,跳广场舞的老人说话较重。贺某说不赢,情绪激动,其间突然倒地。医生说,贺某系心源性猝死。
事发后,不少人认为,贺某系与跳广场舞的老人吵架后被气死。不过,当时跳舞的一名居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跳舞的人没有与贺某发生争执,是在讲道理。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相邻权问题,如果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给他人造成困扰,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如果属于公共空间,那么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管理规则,并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执行。
现在的问题是,产生纠纷的地方,究竟是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广场,还是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广场。如果是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区域,应当由政府部门出面维持秩序;如果是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广场或者住宅小区的广场,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征求多数业主的意见。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要坚持两大原则:第一是社区自治原则,由社区居民制定管理规则,确定是否可以在小区跳广场舞、如何跳广场舞、什么时间段可以跳舞;第二应当授权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管理,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涉及公民基本权利,需要民警介入的,应当要求民警介入,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作出处罚。
其实现代社会,伴随老龄化,老人健身场所匮乏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广场舞之所以扰民,就是因为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相对较少,社区居民缺乏活动的空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够,而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要尽可能地把教育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机结合在一起,全面开放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政府修建的大礼堂和社区服务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在保障民众跳舞健身权利的同时,让民众的休息权得到保障。
文化资源配置必须统筹兼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要得到切实地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应该进行整体规划,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健身场地。
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彻底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投资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保障措施,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保障服务队伍。让各类大型体育场馆、政府修建的大礼堂和社区服务中心都成为中老年人活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