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鲍毓明案和包丽案 看当下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近日,鲍毓明一案在舆论中炸开了锅,网友热议纷纷,我也发表过自己的看法。与此同时,我不免又联想起不久前的北大女生包丽案。两个案件有很多共性,也令无数人叹惋和愤懑,惋惜本该有美好青春和未来的两个女孩看不到生活的意义。
北大女生包丽遭牟林翰PUA,精神不堪折磨,选择弃世;李星星从14岁起就被“养父”鲍毓明侵犯,多次报警无果,精神一度崩溃。两个花季女孩 ,皆是身心受创,自身的痛苦是旁人无法理解的。大家都看过陶瓷工艺吧?制瓷的工匠用柔软的陶土塑坯,精心打磨,然后上釉,最后高温烧制成形。牟林翰,从“工匠”手中“骗来”精美的瓷器,把陶瓷用自己喜欢的“锤子、钉子”等工具,活生生地把一件“艺术品”凿出个千疮百孔。而鲍毓明呢?伪装成“工匠”,也是凭己所好,“亲手塑坯”,浴火出炉的那一刻,瓷器是碎裂的。
除了关注案件走向本身,我们更应该探讨女性频频受害的原因。所有人生来就不是完全理性的,或多或少会有冲动的时候,失去理智,于是就产生了罪犯。失去思考能力的人去触犯那些常人不敢逾越的底线,虽然不可取,但是我们至少认为是符合非理性者的行为逻辑。可是,迫害李星星和包丽的对象却不是这样,他们反而更加理性,扭曲人格的理性!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聊天截图,我们不难看出,加害者的内心世界是异于常人的,甚至说是极端的。
这就涉及到他们的成长背景。怎样的人生履历让他们极端得令人生畏?特别是这些人的家庭对于小男孩的培养,让人质疑。难道他们从小教育小男孩可以欺负女生?不把女性平等对待,而是看作玩物?还是说,他们所处的环境里本来就有这样的变态,在一步一步的诱导他们“接班”?
想到这里,我开始担心当下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是否充斥着污秽的、败坏伦理道德的事物和人?特别是接近成年的未成年人,处于叛逆时期,还往往喜欢“猎奇”,又常常能发现一些“新奇的事物”。也许慢慢地由抗拒、惊讶、厌恶发展成习以为常甚至开始依赖这种“刺激”。
如何正确引导孩子对自身、对异性的认知?如何把阳光洒满孩子们的内心世界这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把错误的认知扼杀在摇篮里,才能防止此类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