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堂课 家长学生校方都要上
为增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日,郑州交警走进校园,对学生们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家长沟通家庭教育职责,督促校方重视涉生涉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抓起,做好学生们的交通安全及事故预防工作,筑牢学校交通安全防线。
学生出行用哪种方式 家长要负起责任
11月7日下午13时许,交警一大队民警来到郑州二十三中学校周边,同学校老师一起对中学生未满16岁骑行电动车这一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在整个过程中,共查纠50多位未满16岁的中学生,对此,一大队与金水路派出所女子中队、郑州二十三中校方暂扣涉事车辆,并联系到学生家长,在放学时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家长深刻认识到学生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的危害和隐患。
下午17时30分,学校通知家长们准时来到现场,一大队民警首先给家长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法律规定。随后通过讲解近些年学生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给家长做出提醒。
据了解,目前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已经很常见,每到上下学时间,学校附近总能看到穿着校服骑电动自行车的学生,甚至一辆电动车上载有两三名学生。中小学生骑车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追逐打闹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相对于成人来说,中小学生操控力较弱,平衡性和判断能力也和成年人相差甚远,电动自行车车速快质量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未成年人很难很好地控制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大部分家长深刻意识到自己孩子在未满法定年龄骑电动自行车确实有着较大的交通隐患,纷纷表示要对该问题重视起来及时纠正错误。
交警提醒:家长要意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不要纵容未满16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从源头杜绝学生不满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落实校车安全监管 把好源头安全关
2019年11月7日上午,郑州市交警四大队联合管城教体局来到贝斯特学校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进校园活动”,对校内全体校车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校车驾驶人、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生家长代表等共计50余人参训。
会上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刘斌为参会校方和学生家长代表宣读了《校车道路安全管理条例》,通报了近年来发生的涉及学生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分析事故成因及学生易发生事故的特点,提出了预防建议:交警部门要尽监管职责,家长要尽养育职责,学校要尽教育职责,驾驶员要尽安全职责,共同维护好孩子的出行安全问题。
随后,交警四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刘国印要求与会人员要高度重视涉校涉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三个方面抓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明确校车驾驶人的责任,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提高责任心;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学校要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校车驾驶人树立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严禁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三是加强自查自纠,学校要针对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改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为学生安全筑起牢固屏障。
最后,交警四大队民警尹正权讲述了校车出行应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广大驾驶员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公共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全力打造平安校园。
活动现场为参会人员发放了“致驾驶员家属“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一封信”和“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学校”等宣传品,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另外,管城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强调,“道路交通安全进校园”是教育部门与交警联合推动的一项长期工作,要齐抓共管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会后,交警四大队民警对学校的安全档案建设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了解,并对学校的校车运行情况、交通安全教育等进行了逐一检查。
学生安全无小事,广大学生安全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交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携手严把安全关,不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不乘坐超员、拼装报废车辆,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守护学生平安上学路。
来源:郑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