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诗坛情圣也是最有爱的爹 李商隐为4岁儿子写这首诗 晒子典范
说到李商隐,大家一定会联想起那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而《锦瑟》中的“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更是将诗歌的审美体验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李商隐的诗歌成就,很大程度上在于他重情,重视自我的生命与情感体验,因而他的诗都是发乎情,难怪有人说他是一个大“情圣”。李商隐的情不仅关乎爱情,关于宇宙天地之情,还关乎普世的亲情。他曾经为自己的儿子写了一首名为《骄儿诗》的长诗,与左思《娇女诗》连城双璧,而李商隐也因此与左思成为了古代诗坛最有爱的父亲。写这首诗的时候李商隐40岁,正是人生最落魄时,而小儿衮师才4岁,整首诗既体现了儿子的可爱、聪明,也表达了自己的无限希望,堪称晒子典范。
诗篇较长,现将精华节选如下:
《骄儿诗》
衮师我骄儿,美秀乃无匹。文葆未周晬,固已知六七。
四岁知名姓,眼不视梨栗。交朋颇窥观,谓是丹穴物。
截得青筼筜,骑走恣唐突。忽复学参军,按声唤苍鹘。
儿当速成大,探雏入虎穴。当为万户侯,勿守一经帙。
我们来感受一下李商隐是怎么晒子的,先来看第一节:首句以“衮师我骄儿”起句,一个慈父对儿子的爱油然而升,“美秀乃无匹”是说他长相俊俏无人能敌。后两句就更夸张了,“文葆未周晬,固已知六七”,儿子没满周岁还绣褓中时,就知道“六”和“七”的分别了。这样的细节描写,可见李商隐对儿子的观察是很细致的。
再看第二节,儿子四岁就知道自己的姓名,也不像别的孩子一样,贪吃嘴馋那梨栗。“交朋颇窥观,谓是丹穴物”是诗人自豪之处,朋友们经常观察儿子,还常说他就像山中的凤凰。这是指儿子的与众不同,诗人内心的欣喜可想而知。
第三节,意在说明儿子是那么天真,烂漫,可爱。这个小家伙有男儿的顽劣,但是并不过分;有孩子饿娇憨,但并不愚钝。他就像一个小大人,摹仿豪鹰和猛马的气势和形状,摹仿参军戏里参军和苍鹘的表演,摹仿大人在纱灯旁拜佛。可见培养儿子,一定要让他兴趣广泛、精力旺盛。不必太过在意,那些带点滑稽和恶作剧的成分,诗对此要十分宽容。
第四节,讲男儿应该报效国家,读点兵书,学会真本事。联系到李商隐自己一生的遭遇,可以想见这种让儿子不要过多追求文,而去以武报国,饱含着诗人的沉沦不遇之泪。
全诗的风格确属“含泪的微笑”,令人久久不能平静。在这首诗中,李商隐不是那个怀才不遇的大唐顶级诗人,也不是朝中的官员,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父亲,对自己的儿子他有怜爱、有骄傲、更有无限希望,这一点或许古今的父亲都是一样的吧!对这首诗,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和小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