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城市针对“让座”的荒唐法规令人费解 道德绑架何时休
年轻人要让着老人、男人要让着女人、大人要让着小孩……这些所谓的“道德准则”听起来很好,但是经一些人这么一折腾,确实增添了许多负面涵义。
北京把每个月的22日定为“让座日”,对让座者给予奖励,对不让座者予以通报批评;郑州、南宁、厦门等城市规定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者,驾驶员有权拒载。一些带小孩的乘客因不满无人让座,还向报社反映说驾驶员没有提示乘客让座。既然能出门、能坐车,就表示能站着。如果想要座位,奉劝这些乘客自己去打车。
南京地铁一号线发生大妈坐在未让座小伙腿上的事件后,一名民警接受采访时说:“设立老弱病残孕专座,是从道德层面提示乘客让座,并不是法律规定,这些座位也是可以当普通座位使用的。”郑州一位律师说:“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健康乘客有给特殊乘客让座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可以说两人的观点截然不同。小编还是倾向于南京民警的说法。这个“老弱病残孕”如何来界定?多大岁数叫“老”?什么样的人群叫“弱”?感冒也算“病人”吗?聋哑人也属于残疾人,但他们不缺胳膊不少腿,用给他们让座吗?有些女人长得胖,看着像孕妇,其实还不是;有些女人怀孕时间短还未显怀,看不出来,其实还真是孕妇。所以说有很多问题都不容易确定。郑州律师说的“健康乘客”应该如何确定?现在老年病都在呈年轻化趋势,年轻人有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还有患心肌炎、心脏早搏的,还有脚扭了的,还有出现晕车呕吐恶心现象的,也有很多年轻人的疾病不是写在脸上的。难道这些有特殊情况的年轻人,还要用所谓的“法律”去强迫他们让座吗?或者所有人都托关系到医院开一个诊断,全车人都是病人,谁也不用给谁让座了。
让座体现了人的善良,然而不让座不能说人家没素质。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先来后到”,遵守这个传统才是有素质的表现。年轻人都是花全票乘车,所以年轻人才更应该享受“贵宾”待遇,对于那些优惠和免票人群,已经享受国家的待遇了,所以就不要奢求驾驶员的照顾了,欲望太重对自己也不好。既然买了票,都有权力享受座位,而后上车没座位的乘客非得要求有座位的乘客为其让座,就是侵犯人权,让与不让是乘客的权力。所以一些城市在制定条例时,不要仅仅局限于道德层面,还要把其他因素都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