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家产都给了儿子 养老却要女儿和女婿家分摊 做法合理吗?
因为我国的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很多老年人没了工作之后都是在家,但随着时间的发展,老人的家产问题也成为了儿女比较在意的事情,现在的社会中,因为争家产导致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例子不在少数,所以老人的家产和养老问题,变成了重中之重,最近有网友发布了这样一个疑问,他说岳父把家产都给了儿子,养老却要女儿和女婿家均摊,做法合理吗?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是这样认为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俗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于子女还是要一碗水端平,大部分时候,女儿看重的并非财产而是老人对待儿女的态度。老人这样处理自己的财产和养老问题,是很容易引起家庭纠纷的,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带来麻烦。当然,财产是老人的,如何处理是老人自己的权利,而且,女儿赡养老人也是法定义务,是不能附加条件的,但是,家庭关系更讲究的是情,更重视的是感情。这样做肯定容易伤感情。个人认为,老人应该用自己的财产养老,孩子负责轮流照顾,这样大家都不会觉得吃亏,老人生活也安心,如果有剩余财产老人再按自己的意愿处理,子女也不会有意见。一个和睦的家庭才会让老人安度晚年,老人的决定也会影响家庭关系,但是,无论如何赡养老人还是第一位的,这也是做儿女的义务。
在广东,儿子为天,女儿嫁出去肯定是分不到家产的,天经地义的事就不展开讨论了,因为广东的汉文化传承里,有一项叫宗族文化,儿子才能传承(科学已经证明父系基因可以延续万年,女儿的不行),女儿外嫁就是外姓人了,女婿入赘除外,老人养老都是儿子管,女儿出于孝道可以主动分担或者直接给老人钱物,但是肯定不会让女儿一起分担养老。除非那家只有女儿,或者儿子因为什么原因穷困潦倒,确实没有能力的。但是你说了,家产都给儿子了,再差也能养得起才对。再要求女儿分担养老就不合理了,我们国家有赡养父母的规定,但是这个是基于家产平分基础上的,独得家产了,要主动承担赡养责任,不过,作为儿女,也要理解宗族文化,这不是针对你一个人的,这是几千年来带领着宗族走向兴旺的基础,家族凝聚的核心文化,有其科学的道理!无条件尊重和服从,是作为后代该做的,也是父母希望看到的!
其实岳父有权处分自己的家产,他把家产都给儿子,别人生气但无权干涉。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婿有协助妻子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岳父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女儿应当支付赡养费。但是岳父这么做会淡化亲情。以前父女、兄妹可能感情特别好,在利益面前斤斤计较,再好的感情也会淡如水,甚至成为仇人,老死不相往来。家中老人多起了不好作用,没有公平合理地在子女之间分配利益。我觉得法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有违自然法则。大自然界,绝大多数动物养育子女到独立生活时,就会将它们撵走,子女不会赡养父母,父母到老也不会求子女赡养。我们人类不能跟动物比,子女应当尽力精神赡养父母,父母自己应当积累晚年生活需要资金,离世前可处分遗产。法律应当规定父母将财产送与他人的,受益人获得财产数额除以当地年人均消费支出费数额所得数就是受益人应当独立赡养父母的年数,实际赡养时间超过计算年数,子女均摊费用。
俗话说“一碗水要端平”,这其实是在说做人要公平,不仅是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也包括父母对待子女们的态度,如果父母以不公平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孩子,不仅会给子女造成伤害,也容易引发严重的家庭矛盾。对此有网友说:我妈一家四姐弟,我外公年轻时候什么偏心儿子,孙子,店铺啊,钱啊都是给我舅舅的,后面老了,只要有事情住院全是我妈和大姨二姨出钱出力出人照顾,上个星期我外公摔进医院,脑积血需要手术,我舅舅喊着没钱,不签手术同意书,怕我外公动了手术瘫在床上,更加麻烦,后来我大姨连夜过去交的钱,住院费一个星期七八千,我舅一分钱没出,都是我妈和俩姨三家一起分摊的,小时候宠孙子,我几个俩表哥也一分钱都说没有,我们几个外孙女,都有凑钱过去给父母,我大姨那个姐姐就给了四千五,我舅也是人才,让他看着我外公一天他不干,要出车去上班,结果,呵呵,出门就撞死个人,我外公进医院,他进局子,保释金都要三万,他也宠儿子啊,结果还是我表姐拿钱保释的他,我表姐三个孩子呢,可是也没办法。
从法律层面上讲,岳父有分配自己财产的自由。子女也有同样的赡养义务,而且赡养岳父母是他儿子女儿的事 ,女婿没有义务。何况赡养父母是每个儿女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作为父母的对待子女的态度也一定要一视同仁才行。你觉得呢?你对于这个问题有什么样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