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挂国旗 唱响国歌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的倡议书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为营造热烈、喜庆、团结、向上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国旗意识和国家观念,激发爱国情怀,凝聚奋进力量,在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乌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此向社会各界郑重倡议:
一、升挂国旗、唱响国歌。国旗,是国家的形象和符号,体现着国家主权和尊严;国歌,是激励我们居安思危、勇往直前的号角。升挂国旗、唱响国歌,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具体行动。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镇办社区、居民小区、临街商铺、学校院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悬挂国旗,广泛唱响国歌,用最真挚的情感、最积极的行动,表达我们对国旗的尊重、对祖国的热爱。
二、规范悬挂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必须依法使用国旗,做到国旗的位置不低于其他旗帜,不被其他物品遮挡,不交叉悬挂、竖挂或者倒挂国旗,不使国旗与其他旗帜相交,不悬挂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使国旗落地。
三、共同祝福祖国。希望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升挂国旗、唱响国歌方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表达对伟大祖国由衷的祝福,展现我市各族儿女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精神风貌,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乌海大地,让文明之花开遍乌海的每个角落。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乌海市文明办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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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校园生活
00:42来源:乌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编辑:郝维涛
初审:张小龙
监审:张 超
征稿邮箱:hnqrm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