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高庄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高庄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给全镇人们一片蓝天, 高庄镇人民政府号召广大农民朋友积极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行动起来,支持配合政府工作,勇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近年来,部分农户在收获过后,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的浓烟不仅污染空气,而且对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同时,秸秆焚烧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在这里号召并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农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面禁烧秸秆,综合利用资源,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将被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焚烧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焚烧秸秆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秸秆焚烧危害大
01
污染空气环境
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地边杂草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经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而且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发炎。
02
火灾隐患重重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03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燃烧秸秆形成大量的烟雾,使能见度大大降低,可见范围降低,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运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交通干线两侧,这种影响尤为突出。
04
破坏土壤结构
农作物秸秆中不仅含有大量纤维素、木质素,还含有一定数量粗蛋白、粗脂肪、磷、钾等营养成分和许多微量元素。
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仅能利用所含钾的40 % ,其余氮、磷、有机质和热能则全部损失,而且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秸秆利用途径多
推行秸秆粉碎还田
以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凡适宜农机作业地块,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还田装置,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
采取集中堆放沤肥
针对大型机械无法进场作业的地块,以秸秆收集离田为主要利用方式。设置若干处集中堆放点,农户们可将未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的农作物秸秆集中统一堆放,经过沤肥后还田处理。
推动企业回收利用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的企业、油菜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等,可做好农作物秸秆收购工作,不断扩大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规模,减少秸秆燃烧污染源。
部分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
【来源: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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