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智慧家长 与孩子共同成长
2020-12-30 18:50:01
今年是《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在首个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省妇联特别推出系列解读动画,让我们一起深入学习实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
期
主
题
言传身教
01:22本
期
要
点
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父母应当引导、陪伴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做智慧家长,
与孩子共同成长!
材料来源/省妇联家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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