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凡诺说:为何关于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的调查处理 舆论一片喧哗
文/于凡诺
一
昨天,关于对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调查处理的通报出来了。
可是网友们一看,很多人立刻傻眼了。
三百多字的处理通告中,只字未提缪可馨跳楼身亡与该老师的任何关系。
不少网友们瞬间火了。
人民日报的网友评论:
1、啥意思?这就完了?这叫处理?
2、只是降低岗位而已?
3、罚太重了,自罚三杯就算了吧!
江苏新闻广播粉丝评价:
1、就这样???
2、公平在哪里?正义在哪里?作为家长的我无法苟同。
3、难平民意!
法制日报的读者评论:
1、女孩的死因呢
2、处理的太轻了。一条人命!
3、还可以继续?
二
实际上,我们最关心的一直就是
缪可馨为什么要跳楼的真相?
背后究竟有什么原因?
为什么要跳楼?
至少,排在第一、第二、第三的因素分别都是一些什么?也好让后来人闻者足戒。
而不仅是经查,上课的老师收了红包,办了课外补习班,体罚了学生,然后似乎还与该学生没半毛钱关系。
毕竟,谁也难以理解,
一个好端端的孩子,在上完两节作文课后,就愤而冲出教室翻越栏杆坠楼身亡,而这竟然与上课老师没有任何关系?
眼看着,
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
一个有着幸福的家庭,
一个父母疼爱的活波开朗的女儿,
一个穿了妈妈六一买的新裙子去上学的孩子,
一个中午还念叨着晚上吃什么的孩子,
就这么跳下去了,
令人匪夷所思,无法想象。
试问,
哪一个父母的心不是心惊肉跳?
哪一个爷爷奶奶不是寸断肝肠?
就算是一个普通读者,
看了读了,
很多都泪流满面,黯然神伤。
二
然而今天的通报,一个月以后,这个所谓的区教育局在通告中,三百余字,引经据典详细罗列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郑重其事地宣告处理,
1、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
2、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言下之意,就是处理一切有据可依,合规合法。
令人一头雾水的是,
大家都惊呆了,
是啊,
我们一直在追问想弄清楚的孩子跳楼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大概一时半会是说不清楚了。
我们能说什么,
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三
令人想起此前的调查,
那是事后三天的调查,
现在看来,
无非就是得出了一个孩子排除他杀,上课教师以及学校无责的结论。
而再一个月以后的这份通告,
即使查清了涉事老师诸多违纪,却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丝毫不涉及与死者的关系如何,应付的责任如何?
倘若这是最后一份通告,
那么,是不是,
这整件事就结束了,定论了。
于是
经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因为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因而与上完她两节作文课后, 就一脸痛苦的冲出教室爬上栏杆,翻越栏杆从四楼掉下去身亡的缪可馨没有任何关系,从而也不需要负任何直接责任。
这就是结论吧。
别了,那个可爱的女孩,
别了,那个被爸爸妈妈称为世界第一可爱的缪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