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城市辖区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
为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北省、孝感市相关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应城市辖区内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全面禁捕范围:
(一)大富水河斑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是田店镇八斗山泵站至城北办事处盛滩取水口;
(二)龙赛湖细鳞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是龙赛湖全湖;
(三)汉北河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城辖区范围)
(四)老鹳湖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应城辖区范围)。
二、实施全面禁捕时间:2018年1月1日开始。
三、实施全面禁捕内容: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
四、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对阻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应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来源:应城市人民政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城市辖区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