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女生被4名男生拽到厕所侵害 学生安全不容忽视
西蓝田县一小学女生小花(化名)近日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因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岁,此案未被立案。
小花的父亲表示,5月27日在学校上课时,因为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小花连拉带拽弄到了男厕所后实施侵害。一名男老师看到小花从男厕所出来,询问后得知此事告知校方。小花的父亲接到学校通知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将小花带回家。小花此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去过学校。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
蓝田县警方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 案,我局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事发后第二天,4名涉事男生已被转到其他学校。事发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会为小花转学提供一切便利。
四名男生公然在校内课堂上将女生拖去男厕所侵害,实在是有恃无恐,骇人听闻。这几名学生是否此前也有类似行为,即使没有此类行为,也是否有违纪行为,学校教师是否有管理,是否重视对他们的行为监管。
此事发生在校内上课期间,老师应在课堂而没在课堂,学校应承担责任。学校对学生要进行法制教育,制止学生的顽劣行为、偏差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告诉学生,犯罪一定要承担责任,受到惩罚;同时家长也要意识到,虽然现在孩子年龄小,但长此下去,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想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幸福的人生,就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管理。
学校要教给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在可能受到伤害时要懂得反抗和求救。
学校对严重恶劣超出职责能力范围的校园伤害事件,一定要及时报案,绝不纵容。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一定要尽职尽责,要注意平时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于未然,保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