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一男子醉驾 撞死一名广东援鄂医疗队成员 应当重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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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名舍己为人,奋战一线的援鄂广东籍医生,就这样因公殉职了,死因竟然是被一醉酒驾驶的人撞死,这既让人痛惜,亦让人愤怒!
痛惜是一名精英牺牲了,如若不是医疗经验丰富,能力强,心理素质过态,医德作风优良,是不会被挑选援鄂的;愤怒的是醉驾的人,何其可恶,竟撞向路边行人,一个走访社区正在防控工作中的医生!网友不禁问,这样的醉驾撞死人罪犯,应不应该加重判刑,甚至判其死刑!?
据荆州检察消息,3月15日下午,荆州区检察院积极行动,提前介入,快速办理黄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对黄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依法查明,3月13日20点25分,犯罪嫌疑人黄某酒后驾驶轻型封闭货车,沿荆州区凤鸣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距荆州大道交叉东侧50米处时,将同向靠道路右侧行走的中央指导组防控组驻荆州防控队队员、广东支援湖北荆州医疗卫生队队员王某与李某某撞倒。
事故造成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受伤。后经检测,黄某酒精测试结果为151.5mg/100ml。笔者注:超过80已属醉驾。
3月14日9时许,荆州区检察院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获悉案情,该院高度重视,迅速向市检察院汇报,并针对疫情期间办案特点部署提前介入策略,派两名检察官即时提前介入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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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去年的玛莎拉蒂谭明明一案,还未宣判结果,估计会是死刑,因为她是肇事逃逸当中,再撞死宝马750两人,现在这起醉驾,不是在逃逸路上撞死人,参照历年来多起醉驾撞死人的判刑,黄某可能会判无期徒刑。
法律应该不会因为撞死的人是谁而加重判刑,但道德上,社会舆论上,会呼吁加重黄某的判刑,尤其是现在抗疫期间,还顶风醉驾,也属于一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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