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拖欠化肥款起纷争“四大帮办”见证法官和谐司法解心结
人民法治网讯 日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庆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四大帮办在行动》节目共同设立“四大帮办调解工作室”,为“诉前调解”增添舆论监督效力,为“舆论监督”提供司法权威保障。
越是离百姓近的地方越要接地气。在基层法院,尤其是各乡镇的人民法庭,法官接触的案子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尤其是情绪上来的时候都是天大的事。“不蒸馒头争口气”,很多案件往往都是一时气不过产生的。这个时候,就更需要基层法官更加耐心细致地工作,更多将心比心地考虑,才能做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搬开当事双方人生路上的一个个“绊脚石”。
“四大帮办”深入肇源县法院头台镇巡回法庭,与黄永亮法官共同调解的就是这样一起“绊脚石”案件。
案件原告是肇源县头台镇某化肥经销处,被告是种粮大户王某。王某因为种粮需要,在原告处赊购了一些化肥,欠款总计16100元,约定还款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同时约定了逾期给付的违约责任。还款时间到期之后,在原告多次讨要下,王某于2020年5月1日给付了6100元,尚有1万元化肥款未还。在对这1万元欠款的后续沟通时,双方言语中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化肥经销处老板一气之下向肇源县头台镇巡回法庭递交了起诉状。
肇源县法院头台镇巡回法庭
在了解到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后,黄永亮认为双方因为1万块钱的纠纷而毁掉了多年积累下的信任实在是不值得,于是决定更深一步地了解双方的诉求与难处,尝试从中找到调解的转机。
通过深入沟通,黄永亮了解到被告王某自身承包了很多土地,成本投入很大,又正赶上父亲生病,住院治疗花费不少钱,这才导致手头资金周转不开,迟迟还不上1万元的欠款。见到王某真的遇到了难处,黄永亮又转过头开始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向其详细解释了王某目前的困境,告知了王某八月底还钱的承诺,并劝说原告双方多年买卖中积累下的信任着实可贵,希望他将心比心,不要因为1万块钱而失去一个朋友。
“四大帮办”记者无敌对黄永亮进行采访
人民法院在定纷止争的过程中兼顾以和为贵,这就需要人民法官站在当事人双方的角度,不仅要解决眼前的纠纷,更要考虑到双方日后能否没有隔阂的继续相处,最大程度地保护好当事人未来的利益。这就是司法调解的功劳,是多元解纷机制的意义所在,更是司法人性化的最好体现!
(供稿单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春富]
【来源:人民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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