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学生作弊被开除 浙大学生强奸罪留校察看:校规耐人寻味
今日两起关于高校学生违规处理的事件同时上了热榜:一件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两名学生因作弊被开除学籍,另一件是浙江大学努某某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保留学籍。
处理结果公布后,舆论一片唏嘘感慨:
对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的杨某与黄某某,很多人感到惋惜。据悉,杨某本来今年毕业,并且已获得某知名互联网公司offer,考试前正在深圳实习。为了凑够学校要求的学分,选修了“《道德经》智慧启示”和“《红楼梦》叙事趣谈”。
本来这两门课并不难通过,但是杨某因为舍不得花往返的机票钱,便想起了找同学黄某某替考的“馊主意”。结果,黄某某替考被发现之后,两人均被校方按照校规校纪开除学籍,四年大学功亏一篑。公众在为两人惋惜之余,也忍不住为哈工大严格的校规校纪赞叹:这样的校风,足以“杀一儆百”啊。
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严格的校规校纪比起来,浙江大学的校规校纪则显得过于“人性化”了。因为该校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于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但是最近浙江大学依据该校校规校纪给予努某某的处分却是保留学籍,留校察看一年。
据了解,努某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19年,由于强奸未遂,并且具有自首情节,所以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据澎湃新闻报道,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有如下规定:“(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由此看来,犯有强奸罪的努某某被浙江大学保留学籍,留校察看,确实是按照校规校纪来处理的。
只是,浙江大学在校规校纪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对努某某选择了较为轻微的处罚办法。也正是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避重就轻”的处罚引起了公众舆论的一片质疑,目前浙江大学针对此事已经回应:正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由此我们不难推断,二次公布处理结果时,努某某的学籍很可能就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