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教授抄袭“科研作业” 其实并非个案 失信惩治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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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历史,我们能够不断发展、不断进步,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人类具有共同想象的能力,能够在前人的基础进行批判、迭代和创新。“物理之王”牛顿曾谦虚地表示,“为什么我比别人看得远一点?其实是因为我站到了巨人的肩膀上”。
的确,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科学研究的道路从来离不开前辈的指引,如果没有前人打下的基础,人类的“科技之树”是无法结出“现代科技硕果”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都有一些科研工作者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拿着别人的成果照抄照写,——他们不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是想“躺”在巨人的肩膀上,出现了屡禁不止的“科研失信”现象。
奇葩:江苏大学教授抄袭本科生论文被撤稿
近期,网上一则关于“江苏大学戴美凤教授抄袭匈牙利大学本科生论文”的事件引发了人们的热议。据网络消息,著名科学杂志《Nature》旗下的《科学报告》(Scientific Reports)刊发了一则撤稿声明,编辑部认为江苏大学戴美凤研究团队的研究论文大量抄袭了匈亚利一名博士生在2013年发表的本科毕业论文。事件发酵以后,江苏大学对戴美凤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认为其论文在“采用或转引国外本科生研究成果时,未注明引用出处”,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3年内不得评先晋职,责令尽快改正错误。不过,不少网友认为这一处分太轻了,学校在其失信定义上有着“避重就轻”之嫌,戴美凤这种“高职低抄”的奇葩行为,算是“把脸都丢到国外去了”,这不仅是其个人行为失范,还给江苏大学乃至全国科研抹了黑。
惊心:撤稿事件年年有,已不是“个例”而成“惯例”
其实,类似戴美凤的这种科研失信的行为还不止一起,近年来,国内还发生了一些学术不端的“窝案”,据报道,2019年9月,国际材料期刊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A(JMCA)就曾一次性地撤下了川大和成都理工的7篇论文。斯普林格期刊《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更是一次性撤掉107篇中国学者论文……。然而,一些科研学者好像仍不自知,据有关部门统计,2019年上半年仍有215篇论文因为学术不端行为被国际期刊撤稿,令人触目惊心。实际上,这种撤稿事件已经严重损坏了我国科技研究的国际声誉,带偏了科学研究风气,对我国科学研究的国际话语权带来了极坏影响。
策略:科研管理来不得虚假,应以“严法”治之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科学研究特别是自然科学研究,本来应该是一件最讲究客观、最为严谨的事情,绝不能有丝毫“掺假”。一点点臆想的数据,都有可能引发整个研究的“坍塌”,只有事事都讲究客观科学,才能为下一步创新提供基础。
——“未知兵之害者,不知兵之利”,对于屡禁不止的科研失信行为,有必要进行“系统施治”,具体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要堵源头,提高失信成本。
要加强科研管理立法,一方面要保护原创、鼓励创新,另一方面要科研失信行为进行分级整治,根据公共利益损坏程度进行分级惩处,并对侵害个人利益的主张民事追诉,提高惩处力度,让人不敢抄、不愿抄。
二是要增抓手,完善治理机制。
要建立多方协同的共治机制,科研部门、教育部门、研究单位要切实发挥主管作用。同时,还可以引入第三方开展督政、督学、督研行动,将科研诚信行为记入社会诚信体系,要建立完善非涉密科研信息公示体系,开放非涉密论文等科研成果的查重功能,使更多人都能共享科研信息,监督制约科研行为。
三是要造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科研失信治理目的,是为了营造更加客观实在的科研环境。“恶应罚,善要赏”,科研失信治理,还要加强原创研究的保护,为原创作者提供第三方专业维权服务。加强公民版权、著作权意识引导教育,组织开展创新表彰,提倡和鼓励原始创新,为原创提供发展孵化平台,助力科技创新发展。
——以上就是立哥对“教育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点看法,各位小伙伴是否也认同呢?欢迎关注并在下方留言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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