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观后感
2022-12-12 04:08:02
“消费者权益”观后感
品味完一部作品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观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观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费者权益”观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消费者,这一词离我们不远,因为我们本身就是消费者,然而我们知道消费者该有的权益吗?现在由我来为大家介绍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消费者如果不慎买到过期食品,并食用完后,身体出现不适的情况,应及时就医,还可以把医院的缴费单留下来,找到当时卖过期食品的商家,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四十九条,向商家索要医药费、护理费或者赔偿金等。
其二,当消费者不慎买到没有3c标志的玩具,造成购买人对其他人的不慎伤害,可以寻找当时的卖家,更换或者退货等,如果有造成人受伤,可以寻找卖家补偿医疗费等等。
并且在我们买东西时,店主没有权利强行搜你的身,此时我们可以打电话报警,举报这家店的店主,因为店主违反了人身权,而且店主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刑法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当我们消费者购买物品时,收到店主的“霸王条款”也就是偷一罚十等之类的,这些条款并没有法律效应,所以,这些条款没有用。
我在这里希望所有的市民多积累一些与我们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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