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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散文选

2023-06-28 0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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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散文选

导语:雪小禅原名王虹莲,生于70年代,河北文学院签约作家,《读者》百名签约作家之一。笔名雪小禅(2000年至今)、晓荷、绿荷,中国作协会员、专栏作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雪小禅散文选,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喜气安稳】雪小禅

年龄越长,越喜欢喜气安稳的东西了。

决绝喧嚣,回归宁静。是一种难得的自控。

少时,一定是雪要惊艳,衣要艳人,容要艳世。连那锦缎上的绿,我也一定要嫩绿。

总怕来不及。张爱玲也怕来不及——所以过年没赶上穿新衣会放声嚎哭。

连画,也要看粘稠的浓秘的烈艳的——比如凡高,比如高更。还有克里姆特,让人窒息的金色。《吻》,《水神》。散发着浓得不能再浓的颓废与情欲。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那被指为淫荡的女子,蛇一样的扭曲的身体。让人欢喜。克里姆特,从来富有争论。华丽的精致,脆弱到崩溃……不到极致的东西,总是无法让人过分沉沦。

而现在,不。

从前博客是鲜烈的戏子头像——像烈艳的蛇,红的,黑的,交缠在一起。吐着芯子,不心甘,不情愿。夏天的时候,换成了佛家意境,不说佛,佛却在心中了。像怀斯的画——我还是这样绝然地喜欢着怀斯。

那么安静,那么凛洌。那么充分,又那么颓唐。

少时听戏曲总是睡着了。盼望着戏快结束——能早早回家睡觉去。那时必佩戴着略着诡异的装饰,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

现在,总是觉得时间快——怎么这么快一出戏就结束了呢?就完了呢?散戏时还有余味。不愿意离开——纠缠于时间时,发现时光已经老掉了,露出了白胡须。不过几夜间而已。

有人说,喜欢听戏和长书连播的人,其实已经老了。

那么,早就老了吧?

每次去看戏,惊觉周围全是老人。只有自己的黑发白衣那么惊艳着四周。但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早就六十岁,早早的,老成了一块姜,带着自己淡淡的微凉,和辣。

去买了好多粗瓷碗——原来,早就喜欢这粗糙:早晨的露珠,集体上卖花的农民。那花一点也不精致,带着早早开放的羞涩与茫然。寻来的花布。帆布的包。便宜好看的足球鞋。一点点,散着人世的温暖意。

那时喜欢过分渲染自己的生活,以让它独特而个性。现在,更喜欢收敛起锋芒,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干净而幽致的生活。清寂之气,十分难得。

也曾经喜欢与人争辩,说出一二三四来。说出来又如何,讲明白能如何?——不辩才是高境界。此中有真意,欲辩早忘言。

天生的暴烈被慢慢收藏起,成为一块珍珠。

从前,是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解释,难过,倾诉,博得同情或支持。都是无用。没有人会真正走进你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你。大家都过着自己的生活。与别人关联甚少。这个江湖,本来就是素淡而无情。

珍藏于内心,守口如瓶。永不提起。其实是内心一种有力量的控制。这种控制,源于内心的强大。就像一个人的长跑,如果始终处于冲刺阶段,一定早早退场。而那不急不缓始终均速的人,定能走到终点。短跑,于一个年长的人来说,早就不适合,它只适合二十岁以下的少年,多冲动,都无比应该。而我内心的狂热,早早收敛于心里面的最里面,是一座矿,更是一块金。沉默着,散发着光泽。

很多个早晨。听齐豫唱经。《大悲咒》《清净法身佛》《观音菩萨偈》《莲花处处开》。早年唱《橄榄树》的女子,脱胎换骨,从属于如此天籁的佛经。是时间赠阅的从容与清淡。是知道喜气安稳比浓烈诡异更从属于内心。

友小冬曾送来七十年代的被面。红的烈艳,绿得绿,紫得吐蕊。把它们铺到茶几上,看到水滴到上面,不觉得浪费——如果多年前,一定做成了衣。飘在身上招摇过市。

但现在只贪恋白衣。

梅发短信说白衣胜雪。没有答人比花娇。如果,答,也是,人比花妖。

其实,光阴早就把最美妙的东西加在了修炼它的人身上。那个美妙的东西,是妖,是简贞,是从容不迫,也是一颗最自然的心。

言是寡的。不再多解释一句。

衣是素的。收敛起从前的烈艳与张扬。

发是黑色短发。最普通的发式,自己动手剪过。对着剪子,丝毫不纠缠于好看与难看。

胡兰成写愿岁月静好。这静好其实是喜气安稳。在2011年的夏天,我选择了旗袍。从来没有选择过的丝质旗袍。淡黄色,有细碎的小花。安静地点缀。

一双汉舞的绣花鞋。

那旗袍上的小黄花仿佛会说话,在我安静地走在锦绣园子里时,听到它说:活在当下,喜气安稳。

【瘦金体】雪小禅

瘦与金,仿佛贫穷与富贵,凑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别致的味道和气息。

是一个皇帝创造的一种书法体。

但凡这种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创造瘦金体的宋徽宗对书法和绘画的偏爱,让他沦为金兵俘虏。但正是心中这些对于书画的热爱,才使他在沦为俘虏时不至于落难到不堪的地步——人的爱好,在生死关头总会拯救他。因为漫长的时光是无法打发的,这些爱好,可以与时间为敌。

喜欢瘦金体,是因为喜欢它的个色。

就因这叫法,分外有几分落寞的荒意。

像秋天长水。是寂寂的天空,有几声远走高飞的大雁,其实是含着人世间最饱满的情意的。远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想象,而这瘦里,就有了山的寒水的瘦。这金里,又有了人世间最真实的沉重和亮色。

第一次读到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了。三个字里,跌宕出一种极为细腻的光滑与个色感。只这两个字联系起来,衍生出多么孤零的`一种情怀啊。

再看字。真是瘦。绝非牡丹的肥腻,而是一枝清梅的瘦。枯而不甘。我喜欢那支棱出来的样子,一撇一捺都彰显出不同凡响的意味。看着一点也不洋气,甚至有些乡土,可是,一腔子里的血全是清傲的。

那份浓烈,那份傲岸,分外扎眼。

也像宋徽宗这个人。偏偏不喜欢做皇帝,偏偏把心染在了琴棋书画里。

另一个皇帝李煜,南唐后主。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诗词,一切如命,当然也会一江春水向东流。

总觉得喜欢上文字或者绘画书法的男子或女子会徒增一种莫名的伤感。于他的审美上或许是一种趣味的提升,于人生而言,并无多少益处。因为那样会使心灵过早地进入陡峭地带,过上一种看似平静实则颠簸的生活。虽然人生会因此厚了,肯定了,更值得揉搓和拿捏了。可是,它们带来的荒凉和皱折也一样多。——这些人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对时间的交待和对生活惘然的品味。

就像瘦金体,看似锋芒毕露,实则是人生的无奈全在里面。

能在哪里张狂呢?除了在文字中。在日子中,不得不收敛,不得从春到秋,从夏到冬。日复一日重复和交待的,其实是差不多的内容。

那仿佛是经历过时光淬砺的女子,逆境让她一夜之间成长。被时光或打击过的石头、铁或人,往往更加光彩夺目。很多时候,顺境让人慢慢就沉下去了,而逆境,一经时间打磨,却可以散发出更加绮丽之光。即使是变得凛然了,突兀了,但那味道却是格外不同了。

人们很难记得历史上那么多皇帝。但却容易记得宋徽宗。金戈铁马是留给岁月尘烟的,一个书法体的诞生却是永远永远的留下来了。尽管想起时恍如隔世,可是,如果看起来、写起来,却仿佛昨天。

看过一个朋友临摹的瘦金体,分外古意。

却觉得并不远,仿佛可亲可近的人。贴在脸上,有温热感,放在怀里,是那亲爱的人。远远地看她写,那中式的长衫,那手中的毛笔,仿佛都带着一种阔绿千红的诱惑。在少年,我是如何抵触着中国文化,那么现在,我就有多么热爱着它——你曾经反感的,或者隔阂的,在多年之后,也许会成为最亲近的。这恰恰是岁月所赐。心老了以后,往往会喜欢一些沉静下来的东西,比如书法、绘画,比如戏曲。

因为不再有生活的节奏和韵律了,也渐渐失去争先恐后去要什么的意味。人生到后来,是做减法了。一步步减去那丰硕的气息,像瘦金体,只留下些风骨和枝桠就够了,那风骨,却更吸引人。因为隔着八百多年的烟尘与风雨,我仍然能感觉瘦金体的凛凛风骨。

那是一个男人的心声。

他更愿意臣服于书画之间的时间。那是属于他个人的时间。没有年代,没有界限……他似乎早就料定了。其实,他一定会比别的皇帝更多的出现在后代的书中或者文人们的嘴中。因为文化,从来是穿破了时间这层膜,而且,年代越久,味道会越醇厚,越有气象。什么东西一旦有了气象,便离成大器很近了。

因了宋微宗,我偏爱着寥薄清瘦的瘦金体。又因为瘦金体,我更高看这潦倒的皇上。有的时候,恰恰因为不堪和潦倒,才创造出一个个文字或书画里的奇迹,那些画牡丹的人,永远不会体味画竹或画梅的心境。潦倒,往往赐予人更高的灵魂品味和耀眼的光彩夺目,比如凡高,比如宋微宗。

破掉了富贵之气的瘦金体,就这样支支愣愣地入了我的眼——异数,从来就有着别样的动人大美。无论是书画、文字,还是人。

【看取莲花净】雪小禅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莲花。那是我的内心风暴,穿过很多绮丽的风景,翩然来到我眼前。

也是我的名字。

小小的一朵莲。很孤洁的样子。轻而飘逸。仿佛气定神闲。其实内心里万千端倪。

家里有一朵小小的白莲。浮在水上。可以长时间保持盛开——因为是假的莲。真的莲花,总有枯萎的时候。是害怕枯萎的。

所以,基本上不养花。

以绿色的蕨类植物为多。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许是岁数稍长,越来越喜欢干净的单一的东西的。饮食简明扼要,生活删繁就简。

莲自然有它的一种风骨。听齐豫的《莲花处处开》,听出诵经的味道。莲花婷婷,超然于许多绝美的寂美之外。而赏花人,一定懂得莲的骄傲,了却俗念的清净。

所求所寻的,不过是人世间最干净的饱满。那莲花净,是一种对时间和生活的敬畏和体贴。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这是高更油画的一个名字。我的女友曾经特别偏爱这个跑到大溪地的男人。因为他抛弃了热闹的巴黎生活而跑到原始社会中去了。

那也是叛逆的少年时想要做的一切。但万转千回之后,我更迷恋人间情意——把生活过成一朵莲花。虽然听起来是一件迷茫而遥远的事情。

因为多数时候,我们的日子,断壁残垣。

在扬州的何园,曾经看过中国唯一一个建在水上的戏台,那时曾经多么蘩华热闹。何家最鼎盛时期,怕是每天都有戏要唱吗?

如今那戏台孤芳自赏的停在时间之外!

是的,时间之外!

如一朵脆弱而凋零的莲花,又无奈又惆怅。空落冷清之外,自有一种让人觉得寂然的东西涌上来。

站在上面唱了一段戏。

也总是记得那涉目烟视的黄昏。读到沈从文。他写道:我全是沉闷,静寂,排列在空间之隙。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还有另一个自己。

那是谁呢?

与自己格格不入。

与自己貌合神离。

也记得去看凋败的荷塘。

是白洋淀。秋天。一望无迹的残荷,大片大片的凋了,偶有莲花,也是清冷孤寂的样子。

到更冷的深冬,全是枝枝蔓蔓的残荷。我从前是欢喜残荷的。现在不了。残的东西,总有一种凄凄然。到底是凋寂之物。

喜欢那小小的一朵莲,安静的开着。不惹人注意。有些自怜吧。如果遇到另一朵莲,就是莲相伴。

浮动的光影里,我坐在小莲花旁边。读着一本线装书。日子过得极快,飞刀似的,割着时间的机头。拚了一生,所得所求不过是这平淡素日吗?那繁华富丽,是让我惊怯东西。

衣柜里,白和蓝,居然占了多半。

苎麻白裤子上也印了一朵水墨莲,后来沾了红酒的印迹。怎么洗都不掉。十分厌烦。所性弃之。

而听《出水莲》的下午,那些埙是让人萧索的——山高水远,万转千回,万籁在心中,俱已萧萧。我看到一朵莲花自心底里慢慢崭放。看到有另一个自己,独坐深山古寺,弹琴与焚诗。

那个刹那,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即使月亮,也是一朵白莲花。

就那样。开呀开。开呀开。

【雪小禅散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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