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毒杀欲望 塑造共同体意识:东方时评
这两位农民捕获野生动物,既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图谋性,也具有一定的规模性和专业性,显然是将其当成了“生财之道”。将野生动物作为可以利益变现的资源,为了挣钱不择手段;“野性”的剑走偏锋,终究要接受法律的规训和惩罚,为自己的轻率、糊涂付出应有的代价。将野生动物当成工具,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惜戕害它们,看似“走捷径”,实际上却掉入了“陷阱”。
围绕着野生动物,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扭曲的利益链条。“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在一个喜欢吃、讲究吃的社会中,消费野生动物,成为少数人的畸形嗜好。在他们看来,野生动物不仅“味道好”,还具有滋补养生的神奇功效,是“可遇不可求”的稀缺食材。
吃哪些一般人吃不起、吃不到的野味,不仅彰显了一些人的经济实与阶层地位,也折射出他们的门路多、关系广,为他们赢得了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嗜吃野味作为一种习俗,在一些地方很有市场。在对野味进行消费的时候,人们是在表明,自己与那些消费同类物品的人是相似的,而与那些消费其它物品的人是不同的。
不论是物以稀为贵,还是被人为地赋予了壮阳、滋补、养生等神奇功能,抑或享受绕过规则带来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当野生动物被塑造成为了“高级”商品,自然会有些人将消费野味当成赢得“脸面”的契机。将吃野味当成炫耀财富、本事的工具,用奢侈的消费来表面自己的“高人一等”,对消费符号属性的畸形追求,让不少野生动物遭受了疯狂的猎杀和捕食。
吃普通人吃不起的野味,吃社会规范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吃一般人想吃吃不到的野味,不仅能够给食客的口腹感受到新奇和刺激,也让他们的精神世界得到极大的满足。当消费野味成为一件“脸上有光”的事情,“野生动物被毒杀”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在利益的刺激下,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