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交警辟谣:开车‘摸胸’被罚200元+记3分
根据梧州交警发布的消息,近日网络上流传的“开车摸胸被罚200元+记3分”并非事实。梧州交警表示,该消息是虚假信息,不实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呼吁广大驾驶人员不要相信或传播此类虚假消息。同时,提醒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切勿做出任何危险行为,如打电话、发短信、玩手机等,以免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被罚款。交通安全是每个驾驶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的规定,梧州交警也将继续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近日,一张“交警处罚”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其内容是司机开车时,右手摸女乘客胸部,因有损梧州形象而被罚款200元,记3分。然而,警方调查发现,这是钟某等3人故意造谣的。目前,梧州市龙圩公安分局对3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资料图片
这条短信内容是以“梧州交警”的名义,称车主的小型汽车桂DBQXXX于8月18日 18:30分在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路段,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驾驶机动车将右手放至副驾驶一女乘客的胸口,有损梧州市形象,记3分,罚款200元,要求在30日内接受处理。
▲谣言信息截图。图片为龙圩公安分局提供
这条信息的内容写得很详尽,细节吸人眼球,被当地网友大量转发,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龙圩公安分局立即开展侦查,8月25日,民警依法传唤编造及发布该信息的嫌疑人钟某,以及多次转发该谣言的黎某生和纪某远。
▲谣言信息截图。图片为龙圩公安分局提供
经查,钟某鸿交代了其出于贪玩和恶作剧心理,用手机参照交通违法的提醒信息格式,改编其在抖音上看到的一条恶搞短信,然后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上发布,进行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
黎某生、纪某远供述了看见钟某鸿转发在微信群上的截图后,在明知文章内容为谣言的情况下,将该文章进行二次转发,进行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
▲涉案人员写下的悔过书。图片为龙圩公安分局提供
目前,公安机会依法对钟某鸿、黎某生、纪某远3人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此外,3人写下了悔过书,向广大市民、公安机关致以深深的歉意。
辖区警方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希望广大车主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开车务必要集中注意力,注意行车安全。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