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没有什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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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没有“比较”的比较
在解析评价今年的作文前,我们需要做一个必要的回顾。
1986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删去了关于逻辑常识的所有内容。原来编排在中学语文教材中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简单判断》、《复合判断》六篇逻辑知识短文被完全排除在外。在那之后,中学语文教学中再也没有出现过逻辑知识的相关文章。
过去的故事并非与当下无关。
30多年来,正是因为我们对逻辑教学观念上的轻视、内容上的无视、教法上的忽视、理论上的漠视,渐渐将高考作文筑成了一道让无数老师束手无策,无数学生焦头烂额的高墙。
原本,它并没有那么难以逾越。
我们先来看全国卷Ⅱ的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当代风采人物评选活动已产生最后三名候选人:大李,笃学敏思,矢志创新,为破解生命科学之迷作出重大贡献,率领团队一举跻身国际学术最前沿。老王,爱岗敬业,练就一手绝活,变普通技术为完美艺术,走出一条从职高生到焊接大师的“大国工匠”之路。小刘,酷爱摄影,跋山涉水捕捉世间美景,他的博客赢得网友一片赞叹:“你带我们品味大千世界”“你帮我们留住美丽乡愁”。
这三人中,你认为谁更具风采?请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作文,体现你的思考、权衡与选择。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考生此时就好比是评委,严肃、认真、客观地评出“谁更具风采”体现着他做人的公正品格,正确地评出“谁更具风采”表现出他做事有办法,把他评选的思维过程清晰地写出来说明他会写文章。面对高考作文的试题,并不仅仅是一道作文练习题,而是把它看作社会生活向他们提出的应该会做的事情。
考题是对考生做人做事做文章的考验。
曾询问若干省市的阅卷老师有关学生答卷情况,得知绝大部分考生认为大李、老王、小刘各个人均可选为“更具风采”的人,在论证时只是分别论述自己所选对象的优点,而没有对三人作比较。如选小刘者大写“你镜头下的一切我都爱”,似毫不涉及大李与老王,就像试题中没这两人一样。这就意谓着考题中“谁更具风采”的“更”字被考生丢掉了,脱离了试题。假如他们作为评委,显然就没有尽职尽责。事实上不仅考生如此,抽样考问语文老师,在考场外能回答者也是寥若晨星。
此题真正的应试思维过程是这样的:确立一个公约标准去衡量三者,先做“三进二”的晋级比较,排除一人。然后对留下的二人再确立新的公约标准作“二进一”的晋级比较,最后留下的那一个人才是“更具风采”的人。
再看的全国卷Ⅱ的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语文学习关系到一个人的终身发展,社会整体的语文素养关系到国家的软实力和文化自信,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语文素养的提升主要与三条途径:课堂有效教学、课外大量阅读、社会生活实践。
请根据材料,从自己语文学习的体会出发,比较上述三条途径,阐述你的看法和理由。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要求考生面对“课堂有效教学”、“大量课外阅读”、“社会生活实践”三条“途径”,从提高中学生“语文素养”角度结合自己的“体会”,对三者进行“比较”,谈自己的“看法”,说出“理由”。此题与“谁更具风采”是完全一样的“比较型文题”,它更明确要求作“比较”,而不是如前者隐性要求“比较”。
但考生应试情况同去年一样,大部分大部分考生分别大论特论“课堂有效教学”之于“语文素养”如何,“大量课外阅读”之于“语文素养”如何,“社会生活实践”之于“语文素养”如何,就像试题中没有“比较”二字,考生所选某一话题,就同去年考生所选某一人一样,似乎试题中没有另外两条“途径”。
询问老师,他们的答案亦如此。
其实,明眼人一看试题就知道,“大量课外阅读”不是提高“语文素养”的主要途径,“两脚书橱”的成语所讽刺的就是只会大量读而不会用的“书呆子”。“大量课外阅读”与“课堂有效教学”相比较,放弃“有效”一味强调“量大”不行。而“社会生活实践”又应如何看呢?
应该明确,课内学、课外读、提素养,这一切是为搞好“社会生活实践”服务的,而“社会生活实践”虽能提高“语文素养”,但它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提高“语文素养”而去实践,这里有本与末的关系问题,不可等而视之。这是最基本的比较关系分析。
通过这样的分析,自然明确“课堂有效教学”、“大量课外阅读”、“社会生活实践”三者对中学生提高语文素养来说重中之重,还是保证“课堂有效教学”更具有现实意义,要加倍珍惜宝贵的“课堂教学”,让它“有效”!
比较,不是为比较而比较,应是为了认清相关比较对象其性质的“高下”,从而能把握正确的行动。
语文教育为何如此尴尬?几百万人连一道作文题都很少有人正确应对?逻辑思维教育淡化乃至缺失是其重要原因。
以上两道试题从思维角度讲,是典型的选言思维题,而实现理想的选择则要通过比较、排除来确定选择项。这其中又是由试题关键概念“更”和“比较”的词典性定义规定的。这都是地地道道的逻辑思维。
学生不懂,老师不懂,归根到底是因为老师不懂。
没有逻辑思维意识,在作文教学上缺少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比如语文老师对学生讲,上述作文选什么都可以,这就是不负责任的指导。
我们再看看今年的全国卷Ⅰ的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春秋时期,齐国的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君位,管仲和鲍叔分别辅佐他们。管仲带兵阻击小白,用箭射中他的衣带钩,小白装死逃脱。后来小白即位为君,史称齐桓公。鲍叔对桓公说,要想成就霸王之业,非管仲不可。于是桓公重用管仲,鲍叔甘居其下,终成一代霸业。后人称颂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春秋五霸”之首。孔子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司马迁说:“天下不多(称赞)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
班级计划举行读书会,围绕上述材料展开讨论。齐桓公、管仲和鲍叔三人,你对哪个感触最深?请结合你的感受和思考写一篇发言稿。
要求:结合材料,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 800 字。
一个感触最深的“最”字,隐含着比较。三人各有所长,又像极了作文的材料。我们不妨大胆设想,又有多少考生只会写一个人物,又有多少老师建议学生随便挑某一个人物来写呢?
可能会有读者疑惑,我刚刚举的例子都是全国卷Ⅱ,广东的考生们考全国卷Ⅰ,两者之间有可比性吗?
当然有。在校学生们会练习各地区的考卷,考全国卷Ⅰ的学生也是见识并练习过全国卷Ⅱ的。如果没有,那倒应该去追问他们的老师为什么没有好好利用真题。
很多同事今天都转发了一篇高考作文题目点评,点评专家的写作建议是:“这三个历史人物中,选择哪一个人物来写都是可以的,应具体说出为什么对某一人物感触最深。”
前车之鉴未远,然而孩子们、老师们在这些年又学到了什么呢?
选择人物、写出原因,这样确实也能完成写作。然而,就本次考试而言,没有“比较”作为核心,考生们三年的习作练习和素材积累,不过是完成了一篇他们很快就会遗忘的庸作。
在官方或非官方的解读中,很多人都提到了本次命题是对传统文化价值的回归,诚如是。但传统文化价值的回归决定的是考试材料的文本,也就是考生们写作依据的外壳,而写作的逻辑内里,仍然和以往的高考题声声呼应。
具体到这篇习作,怎样才算是在进行比较呢?
我拟一个简单的例子:
桓公之能在心胸宽广、知人善任,但非位尊不能用。鲍叔牙之能在宽容谦让、审时度势,但非无嫌不能用。管仲之能在才智卓越、恪尽职守,人人可用。
常人很难有桓公的地位,也难像鲍叔牙公私分明,唯独可以学管仲。炼自我之才,择善任之人,寻施展之机。
我们成不了桓公、鲍叔牙,但至少可以追求成为管仲。
END
作者:樊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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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教学研究院产品中心高语科组樊刚正老师图文编辑:小多啦老师